党校零星物品定点企业遴选招标公告
党校零星物品定点企业遴选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零星物品定点采购企业遴选项目 | ||
品目 |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党校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2月23日18:2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2月24日至2022年03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3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3月07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3室)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玉兴、林炜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420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党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99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五层房310C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玉兴、林炜/****-********、130*****420 | ||
附件: | |||
附件1 | FJMH-CS-2022-005-1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零星物品定点采购企业遴选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H-CS-2022-005-1
项目名称:中共福州市委党校零星物品定点采购企业遴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服务要求 |
1 | 1-1 | 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 1批 | 300000 | 否 | 300000 | 3000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累计采购实付金额达30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
a4财务状况报告 | 供应商应承诺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供应商应承诺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供应商应承诺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保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
a11投标保证金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4日至2022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室)
方式:①通过现场方式报名: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前往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室)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并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②通过网络方式报名: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通过公对公转账方式将磋商文件费用转账至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相关账户,并将汇单回执(回单)及《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FJMHZBDL@163.com。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3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邀请名单: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金榕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福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福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受邀供应商应将投标邀请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携带(发送)至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未携带(发送)投标邀请书的供应商不予报名。
2、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商业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61 5541 0000 0261
3、电子邮箱:FJMHZBDL@163.com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
5、质疑与投诉
5.1质疑
5.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5.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室。
5.2投诉
5.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党校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990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五层房310C
联系方式:陈玉兴、林炜/****-********、130*****4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兴、林炜
电 话: ****-********/1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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