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中国(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项目招标公告

第十届中国(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第十届中国(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2-23 至 2022-03-02
撰写单位: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十届中国(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第十届中国(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0-00970
项目名称:第十届中国(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38,000.00
最高限价(元):1,938,000.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会展服务项目,包含新世界博览馆场地租赁、高品质建筑发展论坛(400-500人)、开幕式(400-500人)、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经验交流会(500-600人)、现代建筑行业十年成果展、装配式建筑技术培训会(300-400人)会场布置、会议保障、人员保障、应急防疫、氛围营造、画册及宣传片设计制作等。

一、沈阳新世界博览馆场地租赁和清洁服务

沈阳新世界博览馆会议区(四楼)场地租赁;、五楼会议室租赁;新世界博览馆场地清洁、清运服务。

使用时间:3月17日-18日。

二、会议期间安保人员、消防及设备等服务

会议期间产生的相关服务。

三、会场服务管理

负责与新世界博览馆签订合同,支付场地租金、电费、清洁费、安保、项目保证金等合同经费;负责会议现场总体布置方案等;负责会议现场制作、搭建、安装等工作;负责组织会议相关布展、撤展等工作;负责会议现场协调管理工作;临时仓储搭建管理;开幕式保障服务管理;会议室保障服务管理;贵宾接待;负责甲方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场地及公共区域设计搭建

会议场地(四楼)场搭建;五楼会议室场地设计搭建;功能区域设计搭建;其它搭建事项。

五、会展活动保障服务

1.时间:3月17日-18日全天;

2.地点:新世界博览馆;

3.现场配备专业人员提供接待、住宿及交通服务,提供设备与技术保障等会务服务工作;

六、会议会务资料设计制作印刷

会刊设计制作;会议手册设计制作;会议邀请函设计制作:观众、嘉宾等证件设计制作;车辆证件设计制作;会议桌签设计制作;会议手拎袋设计制作;会议宣传画册设计制作;会议其他宣传资料设计制作。

七、疫情防控服务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公共活动防控程序,提供3月16日-18日会议和各项活动实施过程中疫情防控、监测及应急响应服务;各场地入口设防疫点并配备自动测温仪、测温枪等规范流程要求的防疫监测设备和人员。

*中标方需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会议、方案可以根据甲方要求做实际调整,中标价格不变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03月19日论坛及相关会议展览结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中小企业单位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3月0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营盘北街3号七星公馆19层19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营盘北街3号七星公馆19层1902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xinda@126.com
开户行: 浦发银行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娇、杨柳、全思灵
电话: ***-********

标签: 博览会 代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