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乐市博物馆一体式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项目(2014-CCZB-CL131)网上竞价公告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就下述货物及其服务组织网上竞价,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货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编号:2014-CCZB-CL131
二、项目名称:长乐市博物馆一体式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网上竞价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网上竞价货物一览表
四、报名起止时间:2014年7月22日至2014年7月25日9:00
五、上传报价网址:http://fzcl.fjzfcg.gov.cn
六、竞价起止时间:2014年7月25日9:00至2014年7月25日11:00
七、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八、本批竞价的保证金为每竞价单位叁仟元人民币,竞价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的形式(不接受现金)于竞价报名时间截止前汇入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并把转账底单交至招标代理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时必须按转帐或电汇形式)。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函”(格式见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服务专区”)以原提交方式予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提供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函”,以原提交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九、供应商报价应按合同包细项报价格式填写,并在网上竞价时间截止前上传报价,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十、报价数据以长乐市政府采购网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造成的报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本招标代理公司无关,请各报价人合理选择上传报价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 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
****-********/
******** 邮箱:fjscczb@163.com
联系人:毛小姐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帐 号:
140*****096********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一、网上竞价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备选品牌 | 共性技术指标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采购单位 |
1 | 1 | 一体式计算机 | 海尔、联想、华硕 | 商用一体机,CPU:Intel G3220 3.0GHz 3M缓存;主板:英特尔?8系列高速芯片组;内存:1×2GB DDR3 1600MHz;显卡:NVIDIA G705A独立显卡;USB接口:6个(侧面2个,后面4个);摄像头:200万像素摄像头;WIFI:802.11ac/b/g/n无线网卡;硬盘:500GB 7200prm;网卡:千兆以太网卡;20英寸,分辨率1600×900;标配相框式底座,顶置提手,移动更方便;USB键盘光电鼠标;2*PS/2接口、1个VGA视频输出接口,1个串口;整机三年有限保修。 | 1台 | 4800 | 4800 | 长乐市博物馆 |
交货地点:长乐市(具体按用户指定地点)。交货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七个工作日内供货。 |
注:1、根据《长乐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竞价采购工作的通知》(长财购【2012】45号)供应商应以低于最高限价的3%(不含)以上的报价通过长乐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fzcl.fjzfcg.gov.cn)进行竞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公示期满,若无两个(含)以上不同品牌(采购单位在提出采购需求时指定品牌的,在采购单位选定的品牌范围内)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或参与竞价的供应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网上竞价无效。
2、所有网上竞价采购均要严格按照支持节能、环保等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二、竞价须知
(一)、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资格审核前必须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并一式两份)送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通过上一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原件备查),网上竞价承诺书以及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服务专区”)。若非由法人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见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服务专区”),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按规定提交竞价保证金。
(三)、供应商可对网上竞价货物一览表中的一个、几个或所有合同包进行报价,但不得将其中一个合同包的内容拆分进行报价,拆分报价或漏项报价无效。若一个合同包含几个细项,供应商应按合同包细项进行报价。
(四)、设备服务要求
1、质量技术要求
(1)、提供的是全新的货物。
(2)、国产的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3)、进口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4)、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
(5)、所提供的货物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货到验收时,提供货物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成交后,按合同规定完成货物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
(6)、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提供验收检测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国家认可的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书。
2、设备安装及调试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将原包装设备运至用户所在处并提供设备的免费安装。
(2)、成交供应商在设备安装前应派人员进行实地勘察,设计安装调试方案,确保有关线路设计合理、运行可靠、维护方便。
(3)、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应向用户提供必须的基本备,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4)、设备验收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5)、成交供应商向用户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报价内。
3、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网上竞价结果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各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长乐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向采购单位履约。
(五)、供应商注意事项
1、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单独关境地位的地区)注册,所投货物必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并有能力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网上竞价采购之货物及服务的法人供应商。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与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无直接利益关系、隶属关系的法人才能参加网上竞价。
(3)、供应商或供应品牌在本地具备完善的维修点或售后服务中心(拥有固定的维修场所,库存有一定批量的备品备件,具有售后服务专职工程师)。
2、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成交总金额0.8 %的标准以转帐、电汇、现金的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
(六)、竞价准则: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采购人提出的需求(详见竞价货物一览表)在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cczb.net)和长乐市政府采购网(http://fzcl.fjzfcg.gov.cn)上公示两个工作日,同时供应商应以低于最高限价3%(不含)以上的报价通过长乐市政府采购网(http://fzcl.fjzfcg.gov.cn)进行竞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七)、竞价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交《竞价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存档,文件内容包括报价货物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函,以及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服务专区”)。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后当日内前来领取成交通知书,未按时前来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取消成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