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圩美·磨滩项目”圩“文化古村落二标单体亮化劳务询价招标公告

【进行中】圩美·磨滩项目”圩“文化古村落二标单体亮化劳务询价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圩美.磨滩项目”圩“文化古村落

2、工程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

3、建设单位:安徽鑫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概况:圩美磨滩项目位于大圩镇4A级农业景区与城市结合处。利用磨滩村独有的村庄机理和自然资源,打造集文化体验、都市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娱乐、餐饮休闲、主题度假等活动于一体的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233亩,其中国有土地约207亩,集体建设用地450亩,基本农田约2300亩,一般农用地1276亩。项目总投资15.3亿元。其中“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6亿元,“产业类”投资8.7亿元。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分别为生态湿地创意休闲区,占地1276亩。利用天然水系、树林、湿地资源打造沉浸式夜游公园、森林火车、水岸、攀爬等具有乡村原味乐趣的旅游项目。

6、施工内容:包含单体亮化灯具及设备安装,亮化管线敷设(包括开孔、开槽、及恢复)等,除灯具、管线、电缆、配电箱、开关电源、主材,曲臂机(不含操作手)甲供材料外,一切人工、材料、机械均乙方负责。详见图纸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8、计划工期:180天

9、工程验收规范

满足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竣工验收标准

二、招标及定标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标方式,定标为招标方内部议标;

三、承包方式

四、1、采用劳务分包+辅材方式

2、计价:采用单价包干、据实结算

3、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工程款,工程全部完工,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支付至已完工程款的97%,剩余5%质保金,质保期二年,期满后无质量,无息一次性付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独立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投标单位应具备三年以上(包括三年)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4.报价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报价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报价单位在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单位须具有合肥市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响应招标方在招标范围内产品所提出的开票要求;

3.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不收投标人任何费用

六、报价材料书应含(需加盖公章,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制作,否则作废)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证书及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委托人的有效授权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4、近三年完成工园林绿化施工的证明文件等

5、所有业绩须提供合同、相应的完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证明需加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印章)资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6、所有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相应的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联系方式,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7、业绩时间以完工验收证明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8、投标人对类似业绩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中标后发现投标所报业绩不实,发包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注:报价材料须密封送交;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装订送(寄)来。

七、投标报价

1.投标方必须提供详细报价,注明税率;

2.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做相应的修正;若正本与副本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3.投标单位在提交标书前,对本次招标的有关设计、技术说明、质量要求等情况已详细了解清楚,并已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运输故障、分批进场、为保证机械交付进度及产品质量所采用的一切技术措施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和工期;

4.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八、投标人保证

1.投标价不超过其在国内市场的价格以及其卖至买方相同地域的价格。若违反保证,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偿还多付的款项;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问题和要求的回答应是肯定的、真实的、准确的;

3.投标人应按要求准时递交文件,参加开标,否则后果自负。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会被退回;

4.投标人应对产品质量及交货期作出明确承诺。

九、投标方式、地址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方式: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资审文件、投标书、等装入密封的信封内,封条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封面注明“圩美.磨滩项目”圩“文化古村落二标单体亮化劳务询价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书包括正副本各壹份,若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须在醒目位置标注以下内容: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姓名、投标人联系电话)。

2.答疑截止时间:

2022年3月 2日 17 时止。

3.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3月 4日 17 时止。

注:①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方须送齐投标文件及相应资料,超过投标截止日期后 二者缺一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②超过投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应资料。

十、联系方法

(一)招标人:安徽鑫通建设集团招采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400号和谐花园商办楼2号楼18楼

联系人: 李涛

电话:139*****489

现场联系人:洪建武

电话:139*****258

十一、其它事项说明

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17:30)

附件: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1

投标邀请函

致:

安徽鑫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圩美.磨滩项目”圩“文化古村落二标单体亮化劳务

劳务施工询价招标公告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圩美.磨滩项目”圩“文化古村落

2、工程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

3、建设单位:安徽鑫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概况:圩美磨滩项目位于大圩镇4A级农业景区与城市结合处。利用磨滩村独有的村庄机理和自然资源,打造集文化体验、都市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娱乐、餐饮休闲、主题度假等活动于一体的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233亩,其中国有土地约207亩,集体建设用地450亩,基本农田约2300亩,一般农用地1276亩。项目总投资15.3亿元。其中“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6亿元,“产业类”投资8.7亿元。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分别为生态湿地创意休闲区,占地1276亩。利用天然水系、树林、湿地资源打造沉浸式夜游公园、森林火车、水岸、攀爬等具有乡村原味乐趣的旅游项目。

7、施工内容:包含单体亮化灯具及设备安装,亮化管线敷设(包括开孔、开槽、及恢复)等,除灯具、管线、电缆、配电箱、开关电源、主材,曲臂机(不含操作手)甲供材料外,一切人工、材料、机械均乙方负责。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8、计划工期:180天

9、工程验收规范

满足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竣工验收标准

二、招标及定标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标方式,定标为招标方内部议标;

五、承包方式

六、1、采用劳务分包+辅材方式

4、计价:采用单价包干、据实结算

5、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工程款,工程全部完工,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支付至已完工程款的97%,剩余5%质保金,质保期二年,期满后无质量,无息一次性付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独立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投标单位应具备三年以上(包括三年)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4.报价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报价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报价单位在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单位须具有合肥市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响应招标方在招标范围内产品所提出的开票要求;

3.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不收投标人任何费用

六、报价材料书应含(需加盖公章,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制作,否则作废)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证书及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委托人的有效授权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4、近三年完成工园林绿化施工的证明文件等

5、所有业绩须提供合同、相应的完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证明需加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印章)资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6、所有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相应的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联系方式,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7、业绩时间以完工验收证明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8、投标人对类似业绩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中标后发现投标所报业绩不实,发包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注:报价材料须密封送交;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装订送(寄)来。

七、投标报价

1.投标方必须提供详细报价,注明税率;

2.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做相应的修正;若正本与副本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3.投标单位在提交标书前,对本次招标的有关设计、技术说明、质量要求等情况已详细了解清楚,并已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运输故障、分批进场、为保证机械交付进度及产品质量所采用的一切技术措施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和工期;

4.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八、投标人保证

1.投标价不超过其在国内市场的价格以及其卖至买方相同地域的价格。若违反保证,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偿还多付的款项;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问题和要求的回答应是肯定的、真实的、准确的;

3.投标人应按要求准时递交文件,参加开标,否则后果自负。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会被退回;

4.投标人应对产品质量及交货期作出明确承诺。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合同名称) 的投标、施工、竣工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及其它补充协议等法律文书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签字) 性别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职务:____ ___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发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

年 龄: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已结束】合肥园博园城市更新片区S1 古宅博物馆钢材材料询价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亮化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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