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信区旭日镇吉阳西路88号及上饶市信州区胜利路42号非住宅招租(5年)公告
上饶市广信区旭日镇吉阳西路88号及上饶市信州区胜利路42号非住宅招租(5年)公告
饶产办ggz2022-62号 受委托,上饶市国宏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3月14日15时30分,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上饶市广信区旭日镇吉阳西路88号及上饶市信州区胜利路42号非住宅招租(5年)”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标的一位于上饶市信州区胜利路42号,面积110平方米,标的二位于上饶市广信区吉阳路88号20幢101-105、109-112的第一层,面积711.72平方米,框架结构。租赁期为5年。保证金:标的一人民币贰万元整,标的二人民币伍万元整。
二、挂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17时止。 三、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重大事项: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诚达房地产土地资产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赣诚达[2022](估)字第D01004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公告的招租面积均为参考面积,实际交付以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3、承租方在租期范围内不得擅自转租于他人,不得改变约定的租赁用途;若承租方在租约期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租需求或确需改变租赁用途的,需书面上报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转租或改变用途,反之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 4、承租方竞得标的后,不得对房产进行扩建,不得违章搭建;如在装修过程中需要对房产进行改建,需将改建方案递交招租方进行审核,得到招租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改建。 5、租约期满后,承租方若不再续租,必须在租约期满一个星期内无条件搬离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若承租方在租约期内因自身原因不再继续承租,承租方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承租方必须结清所有经营产生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且招租方可无条件扣除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内约定相应损失,在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及原有配套设施。 6、承租方在竞得标的后挂招牌和广告牌可与招租方商议,交纳相关费用,并遵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 7、承租方如有相关违约,招租方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8、本次房产租赁期限为五年,含2个月装修免租期(不包含在租期内)。 9、租金标准及收取方式: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按半年度支付租金,并交纳一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首次交纳半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前两年租金保持不变,第三年、第四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五年租金在第三年、第四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10、经营范围:如有发现承租方改变经营范围或从事非法活动,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无条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另须补交装修免租期的租金。 11、租约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详情请见拍卖会资料。 七、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资料到上饶市国宏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本次《拍卖会资料》。竞买报名资格认定以保证金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竞买成功的承租方,保证金抵作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68,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联系电话:139*****162(黄)187*****357(徐) 公司地址:上饶市赣东北大道(名星广场)3幢C单元18号 上饶市国宏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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