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便携式办案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便携式办案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便携式办案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通用摄像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 | ||
采购单位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海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2月24日16:0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2月25日至2022年03月0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8.6274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永明大道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信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31 号林业大厦 7 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工 ****-******** |
项目概况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便携式办案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31 号林业大厦 7 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K2022-002
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便携式办案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注册时间起至今每月或每季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4、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按企业注册时间实际缴纳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5日至2022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31 号林业大厦 7 层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31 号林业大厦 7 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31 号林业大厦 7 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永明大道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信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31 号林业大厦 7 层
联系方式:周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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