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22年第一、二批次及西城区生态未来城(一期)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招...
灵台县2022年第一、二批次及西城区生态未来城(一期)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招...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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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灵台县2022年第一、二批次及西城区生态未来城(一期) 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 交易编号 | LTXSHWDFXPG-2022-01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薛先生 | 联系电话 | 156*****203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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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2-02-24 1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03-01 12: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2-03-01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03-01 16: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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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2022年第一、二批次及西城区生态未来城(一期) 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001 | LTXSHWDFXPG-2022-01 | 服务类 | 290000.0 |
公告内容
灵台县2022年第一、二批次及西城区生态未来城(一期)
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甘肃省国土资源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甘国土资发〔2018〕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支持全县2022年县乡重点项目建设并依法规范土地征收行为,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合法权益并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依据灵台县政府采购办相关规定,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灵台县2022年第一、二批次及西城区生态未来城(一期)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单位一家。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现委托中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工程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灵台县2022年第一、二批次及西城区生态未来城(一期)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TXSHWDFXPG-2022-01
3、招标内容:
对灵台县2022年第一、二批次及西城区生态未来城(一期)建设用地拟征收区域涉及村社群众进行民意调查,征求被征收区域群众对拟征收土地的意见建议,并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形成书面的土地征收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并经政法部门备案后作为土地征收报批的要件,依法申请省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审批。
4、招标控制价:
(1)灵台县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最高限价不超过
8万元(共10宗土地330亩);
(2)灵台县2022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最高限价不 7万元(共10宗地150亩);
(3)西城区未来城(一期)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最高限价不超过14 万元(共440亩)。
5、质量标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客观真实,风险点综合评判准确,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可行,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符合政法部门及省市土地征收审批要求。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8、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企业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http://credit.gansu.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商须在土地征收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领域有相关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2年2月24日18时00分至2022年3月1日12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2、各投标人投标成功后自行编制投标总价进行竞价,竞价时间:2022年3月1日12时00分至2022年3月1日16时00分。
3、各竞标人对上传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自行负责。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投标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中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灵台县东大街57号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56*****203
代理机构:中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河北路956-962号高新大厦704室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36*****546
2022年2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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