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弘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市大信管理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第二次)
东方弘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市大信管理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第二次)
东方弘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所持有的中山市大信管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债权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截至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我司拟处置债权基本情况
借款人名称 | 所在地 | 币种 | 基准日本金余额 | 基准日利息、 罚息、费用余额 | 基准日担保情况 | 基准日资产状况 |
中山市大信 管理投资 有限公司 | 广东省 中山市 | 人民币 | 250,000,000.00 | 0 | 不动产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 已诉讼:根据《民事调解书》,本金到期日已调整为2022年12月27日。 |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境内合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具备资金实力、财务状况条件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二十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huanghe@coamci.com
通讯地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188号粤财大厦写字楼第26层10单元
邮编:519000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010-********(我司信访举报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
东方弘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24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弘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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