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香印巷项目施工垃圾清运单位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莞香印巷项目施工垃圾清运单位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莞香印巷项目施工垃圾清运单位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东莞市东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需采购一家施工垃圾清运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莞香印巷项目施工垃圾清运单位采购项目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发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响应人须具备施工垃圾清运经验,提供至少一个业绩。【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②提供与该业绩相关发票或完税证明等证明材料。】

四、内容及要求

(一)清运要求

1、清理装修混合垃圾。

2、自行装车送至专业处理厂。

3、整体清理完成后,垃圾堆放点及路过地面需要清洗干净。

4、每清理1车,需拍照留证给采购人。

(二)单位为每10m3/车,垃圾暂定车次为69车,最终按实结算。

(三)服务期:2个月,2022年3月5日-2022年5月5日。

五、完成时间

成交单位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需6小时内到现场清理垃圾。

六、支付方式

两个月服务期到,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成交单位提交相应请款资料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成交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七、报价

采购最高限价:单价1900元/车/10m3,暂定总价131100元(含税)。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单价,暂定总价包干,按实结算。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清理费、运输费、工具费、保险费、税费等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结算时不做调整。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含税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单位。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单位。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

2、法人证明(模板)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本询价文件中第三条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响应人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

1、正本一份,并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响应文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为彩色(或黑白)复印的响应文件无效。

2、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响应文件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2年3月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江大道鳒鱼洲文创园招商中心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唐小姐

联系电话:186*****552

十三、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成交单位如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6、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响应人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单位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保证金。

(3)响应人提供虚假响应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串通询价,其报价无效:

(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响应人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已列入东实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黑名单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东莞市东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4日

【询价文件】莞香印巷项目施工垃圾清运单位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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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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