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二中医医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施工

宜宾市第二中医医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施工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第二中医医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翠发改发【2020】5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第二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第二中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翠发改发【2020】58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一标段。
2.2建设地点:翠屏新区A01-01地块(原旧州D-02-01地块、D-02-02地块)。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是宜宾市第二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包括研发能力提升工程、急诊急救能力提升工程、临床教学提升工程以及医院信息化建设。制剂楼改扩建面积为1011m2,装修面积1588m2(含二次装修);购买相关制剂设备。DSA用房、洁净手术部、ICU病房净化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面积1588m2.发热、腹泻门诊改建面积100m2,装修面积100m2;检验室二级生化实验室改建面积348m2,装修面积348m2;项目设备购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光机(DSA)1套;放射装置附属设备1套;手术室、ICU设备;二期住院大楼急诊、急救设备。扩建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和示教室1327m2,装修面积1327m2.技能培训中心相关设备。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信息化软件采购、硬件采购,网络安全三级等保测评、网络安全环境及机房改造等。
本标段招标内容:制剂楼改扩建面积为1011m2,装修面积1588m2(含二次装修);扩建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和示教室1327m2,装修面积1327m2。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2-25 00:00:00至2022-03-01 23:59:00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3-18 10:0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能力 中医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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