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暂扣车辆报废处置招标公告
灵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暂扣车辆报废处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JZCQJY*******-01 |
---|---|
项目名称 | 灵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暂扣车辆报废处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灵石县财政局 |
标的名称 | 灵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暂扣车辆报废处置 |
交易机构名称 |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 |
价款形式 | 金额 |
挂牌价格 | 0.165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2-02-25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需一次性缴纳,分次缴纳无效,以汇入我中心指定账户经晋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 二、本标的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三、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四、受让方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五、具有车辆拆解资质的单位方可报名。 六、为了便于有关部门监管,防止报废车辆继续上路行驶,意向竞买方必须在本县境内拆解,拆解场地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寻找解决,拖运时间为一周,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拆解后经有关部门认可方可拉运。 七、拆解过程中因不按规定操作,被有关部门叫停所造成的损失以及拆解中的大、小事故均与委托方无关,一切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八、现场踏勘联系人桑先生:176*****678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