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河农牧场五队27标54.1亩2块地(GH05-0027)招标公告
甘河农牧场五队27标54.1亩2块地(GH05-0027)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甘河农牧场五队27标54.1亩2块地(GH05-0027) |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221754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2-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3-0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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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甘河农牧场询价 | ||||||||||||||||||||||||||||||||||||||||||||||
租金底价(元) | 530.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河农牧场分公司 联系人:于海强 联系电话:138*****131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特别 | 1、本次出租标的委托方为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河农牧场分公司。标的资产无租赁,具体土地面积、地号、种植作物等相关信息见附件。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每位意向承租方最多只允许竞拍甘河农牧场此次出租标的(共869个标的)的1个标的 | |
标的交割 | 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中心及出租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交易中心及出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承租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由中心在1 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资格、报名数量、勘验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承租条件的最高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承租方须在收到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租金总额和交易服务费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承租方在交纳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农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中心在收到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农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出租方在收到全部租金、押金及其他款项并签订《农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最终承租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在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在承租使用过程中对原有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通信网线等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予以赔偿并恢复原状。 4、本次出租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由承租方承担。 5、在承租土地期间,涉及的国家相关惠农、支农、产业扶持政策等相关补贴,享受标准和主体(单位、人员)按国家及属地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6、本次标的出租涉及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承担主体的,由承租方承担。 7、本次标的出租,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办理权属备案等事宜。出租方负责提供权属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土地经营权备案手续。 8、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改变土地规定用途,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土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该土地以转租、出租、转借、调换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返还承租方的押金和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按环保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禁止丢弃、倾倒使用过程中的农药、化肥及包装物等;严禁使用长效农药;造成承租耕地环境污染,由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0、必须依法经营,禁止承租方对其承租的耕地擅自转租、抵押、担保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方承租的耕地,解除合同。 11、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承租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方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2、在承租期间一切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如自愿参加农业保险,由承租方自行到相关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13、因国家经济建设等征用、占用承租的耕地,租赁终止履行,相关赔偿补偿事宜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1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5、承租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出租项目承租方的资格,决定是否承租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www.en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3" target="_blank">《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2-17 10:00:00 至 2022-03-02 23:59:59 | |||
报名手续 | 见附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5410.00元,截止时间2022-03-02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系统认定时间为准。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02-17 10:00:00-2022-03-03 09: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挂牌总价的1.5%向承租方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刘经理 |
咨询电话 | 185*****108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技术支持 | 李丽云185*****927 | |
其 他 |
标签: 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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