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大修设备采购WTJCZ(G)2022-014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大修设备采购WTJCZ(G)2022-014
招标公告
大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_WTJCZ(G)2022-014)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大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本项目共3个包件,各包件标的名称、数量、规格、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WTJCZ(G)2022-014-1 超偏载检测大修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超偏载检测大修 | 台 | 1 | 乌鲁木齐西站1台、奎屯车务段奎屯站1台、哈密车务段哈密东站1台、阿拉山口站1台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2.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国铁集团(原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的技术标准,提供“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型式批准证书;3.近三年有铁路“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安装或维修服务业务,提供安装或维修“铁路超偏载检测装置”的工作业绩(买卖合同、提供服务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在新疆能提供维修服务;4.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6.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7.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8.符合使用单位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具备认证标志标识及有效技术证明文件。
WTJCZ(G)2022-014-2 轨道衡大修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宽轨静态轨道衡大修 | 台 | 4 | 霍尔果斯站客场1台、阿拉山口站宽轨场3台 | |
2 | 准轨动态轨道衡大修 | 台 | 5 | 乌北货场、昌吉货场、和田货场、叶城货场、哈密东货车整理线各1台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2.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国铁集团(原铁道部)关于铁路“不断轨动态轨道衡”(或静态电子轨道衡)的标准(静态电子轨道衡符合GB/T15561-2008《静态电子轨道衡》和JJG781-2019《数字指示轨道衡》检定规程),提供“不断轨动态轨道衡”(或静态电子轨道衡)型式评价报告;3.近三年有开展铁路“不断轨动态轨道衡”(或静态电子轨道衡)大修、安装或维修服务业务,提供大修、安装或维修“不断轨动态轨道衡”(或静态电子轨道衡)的工作业绩(买卖合同、提供服务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在新疆能提供维修服务;4.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6.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7.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8.符合使用单位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具备认证标志标识及有效技术证明文件。
WTJCZ(G)2022-014-3 汽车衡大修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汽车衡大修 | 台 | 5 | 柳园货场、伊宁货场、玛纳斯货场、昌吉货场、乌北货场各1台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制造商或及经授权的代理商。
2.所供电子汽车衡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GB/T 14249.1-1993)《电子衡器安全要求》、(GB/T14249.2-1993)《电子衡器通用技术条件》、(GB/T 7551-2008)《称重传感器》、(JJG669-2003)《称重传感器检定规程》、(GB/T 7723-2017)《固定式电子衡器》和(JJG 539-2015)《数字指示秤》,提供电子汽车衡型式批准。(以上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应按照最新颁布的版本执行,所列标准、规范和规定是最基本要求,但不限于此。)
3.近三年有开展铁路电子汽车衡大修、安装或维修服务业务,提供大修、安装或维修电子汽车衡的工作业绩(买卖合同、提供服务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在新疆范围内能提供维修服务。
4.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符合电子汽车衡使用单位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具备认证标志标识及有效技术证明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网上报名,再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__2_月_25__日至2022 年_3__月_2_日17时00分止。
3.2未在网上报名者,投标无效。
4.1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人员不能聚集,投标文件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定于2022 年3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收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301
邮政编码:830011
项目联系人:李勇
电 话:****-*******
集采办联系人(收件人):吴海英
电 话:****-*******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铁道支行
行 号:********1917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日期:__2022__年_2_月_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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