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和街黄蟮田林相改造工程
联和街黄蟮田林相改造工程
联和街黄蟮田林相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穗开招公西字[2007]第 号
以下工程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联和街黄蟮田林相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萝岗区林业和水利管理中心(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黄蟮田
四、招标内容、规模:对黄蟮田范围约2350亩区域进行择伐林相改造,工程种植完成初验合格后进行三年五次抚育,详见施工图。
五、预计发包价:约45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工期与质量
1、工期要求:造林阶段:2008年4月20日前完成苗木栽植工程(包括伐除原杂木、树桩,清理外运等);抚育阶段:工程种植完成初验合格后进行三年五次抚育。
2、质量必须符合《广州市造林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及项目质量认定暂行办法》(穗林办[2006]43号)。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7年11月 9日--2007年11月 12日
上午:9:00 —11:30 下午:2:00—4:00。(报名时请自备密封袋)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电话:********)
十、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广东省林业局或广州市林业局核发的造林乙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在广州地区注册)。(外地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广东省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准入证书或其它有效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
4、投标人自2003年10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在广州地区完成造林项目造价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工程,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已竣工验收的需提供验收报告,已完工但未竣工验收需提供业主的书面证明材料)等,并提供业绩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 10 月 31日前2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9、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0、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本工程不接受被我区列入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的名单为准;
1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4、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承诺是真实的、有效的,招标单位有权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如提供虚假、失效的资料,一经查实,将作为资审不合格处理,招标单位在追究其经济违约责任的同时,报请招标管理机构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报名时请自备密封袋)
十三、本工程依法设置限价,高于限价者视为无效标书。限价为经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下浮,下浮率为25%。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每页资料均要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投标申请人自备密封袋,并在封面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广州市萝岗区林业和水利管理中心
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07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4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5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6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外地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广东省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准入证书或其它有效的证明文件)
原件备查
8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包括有效的年审页)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材料(广州市本地市属或区属企业不需提供)
原件备查
10
2003年10月至今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
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
原件备查
11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十.5、6、7、8、9、10点要求的承诺书
原件
12
已签署的诚信声明
原件
13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注:1、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0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3、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4、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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