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回收机构入围
【采购公告】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回收机构入围
项目编号:哈产采(2021)第1179号
为规范资产处置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财规审﹝2019﹞18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哈尔滨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所作为交易平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有资质的废旧物资回收机构入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废旧物资回收机构
(一)业务范围
本次征集的废旧物资回收机构主要业务范围:
1、车辆回收库:车辆回收。
2、其他类回收库:报废电子电器产品、大型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回收业务。
(二)征集有效期:
1、首次征集报名时间:2022年02月25日8:30--2022年03月04日16:00
2、凡有意向参与的机构,在首次征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公告要求递交相关资料,交纳保证金、通过审核,即可。
(三)入围资质条件及所需递交材料
1、废旧物资回收机构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1)参与入围车辆回收库的应答人应提供省级监管部门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响应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2)参与入围其他类回收库的应答人主要业务范围应包含:报废电子电器产品、大型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回收业务(响应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2、在哈尔滨市注册的法人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在哈尔滨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明或场地租赁协议,证明材料中需明确经营场所场地面积);
4、拟参加本项目的机构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机构和机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截图(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为准,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机构,不接受报名;
5、拟参加本项目的机构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机构和机构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接受报名;
6、拟参加本项目的机构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机构和机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查询为准,http://www.chinatax.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接受报名;
7、入围期内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纳入围保证金:10000元/家;
8、企业内部相关制度规定复印件;
9、从事废旧物资回收活动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四)对废旧物资回收机构的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
2、服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的统一管理;
3、自愿严格遵守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机构的有关规定;
4、报名机构需交纳壹万元保证金。
10、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特别说明
凡有意向参与的废旧物资回收机构请于2022年03月11日16时前,将机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及公告要求的所需材料按要求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ggzycg@163.com),邮件标题为“物资回收+公司全称”。
参与征集的机构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报、瞒报、造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将对参与征集的废旧物资回收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并与通过审查的废旧物资回收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征集单位:哈尔滨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转1609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1501
邮箱:ggzycg@163.com
附件:《废旧物资回收机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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