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开展水产养殖密度指导意见编制的公告-11440100MB2C9235X1/2021-01075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开展水产养殖密度指导意见编制的公告-11440100MB2C9235X1/2021-0107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拟委托具有相关能力和基础的机构开展广州市水产养殖密度指导意见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水产养殖密度指导意见
三、委托内容
依据《广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广州水产养殖主要品种情况,提出广州市水产养殖密度指导意见。
1.广州全市现养殖主要品种密度情况调查;
2.重点品种密度与水产品品质的相关关系;
3.编制广州市主要或优质养殖品种适宜密度的指导意见。
四、资质要求
(一)申请单位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水平和承担同类项目的成功经验。
(三)申请单位熟悉广州市水产养殖生产分布和发展情况,有广州市水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工作经验者的优先考虑。
四、项目经费
经费不超过5.6万元。
五、具体要求
(一)工作要求
1.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委托单位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制作。
2.服务单位要提供法人证书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3.项目经费为包干经费,含服务单位材料费、制作费、现场费、发票税费等所有费用。
(二)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按照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
1.《项目委托申请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曾承办或者开展的相关工作案例介绍;
4.报名单位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申请资料一式5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11月29日前寄送至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处。以寄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六、竞争方式
如果申请单位报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审核其符合条件的,可直接选择其拟作为服务单位。如果报名数量1家以上,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企业、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书进行择优评审,确定1家承担企业。服务单位评定后,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予以公告,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处。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波
(注: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不再退回给申请人)
附件:*******" href="javascript:void()" alt="广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委托申请书.docx">广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委托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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