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林业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安徽省林业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大力指导下,全局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我省实施方案,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目标方向,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坚持高位推动,林业法治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带头讲好法治课。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局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贯彻落实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意见、全省林业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涉及法治建设事项的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16次,研究林业法治建设议题26项。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带头抓好林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坚持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全年集体学法4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规党纪列入处级干部党务工作培训内容,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加强行业内层级监督,将林业行政执法、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对各市林长制实施情况的考核内容,督促全省林业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积极参加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1个项目入选20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坚持简政惠民,林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增活力。及时衔接落实国家林草局委托审批事项。等高对接沪苏浙,经省政府同意,将5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至市县实施,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委托自贸区片区所在市实施。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1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规范。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将20项行政检查事项全部纳入监管平台实行动态化、标准化管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监管行动。强化信用监管,公开信用承诺事项清单7个、信用承诺信息4条。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向省信用平台推送信息1174条。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提质效。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统一规范工作,全面完成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调整并按时公开发布。深入推进“两减一即”,对16个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进行再压缩,新增9个“即办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全面关联长三角政务地图,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全程网办”。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收到来自群众的9面锦旗。
(三)坚持立法先行,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完善林业地方性法规。配合立法机关完成全国首部省级林长制法规——《安徽省林长制条例》立法工作,该条例的出台入选省“十大法治事件”。同时,配合完成《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修改、《安徽省自然保护区条例》二审等有关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积极申报“十四五”时期政府立法项目和2022年度立法计划项目。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及时向省政府报备,报备率和审查合格率均为100%。组织开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4件,现行有效的17件均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三是扎实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涉林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按时报送梳理目录清单和清理建议。同时,认真做好涉及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外商投资法等领域清理工作。
(四)坚持依法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更加有效。一是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安徽省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对制定“十四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自然保护区调整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遵守程序规定,确保决策权限、实体、程序合法。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开展重大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55件。未经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一律不研究、不发文。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统筹做好政策措施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熟悉林业工作的资深律师为局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法治讲座等事务。现有公职律师1名,主要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四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9件。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省政协举办“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月度专题协商会,办理省政协委员提案27件。主动配合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开展内部财务巡查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年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升。一是加强调研指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在日常工作调研中高度关注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局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带队赴基层开展调研,重点了解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行刑衔接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会同省检察院建立全国首个省级“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修订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调整发布全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林业涉刑案件移送案卷文书模板。举办全省林业行政执法视频培训,提前征集问题,有针对性设置培训课程,近1400名执法人员参加、反响良好。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持续开展森林督查,启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挂牌督办6起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件。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动和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查处野生动物案件45起。四是强化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省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出台林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在局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按要求完成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建设任务。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省林业系统386人新取得执法资格。
(六)坚持人民至上,涉林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林长制改革为契机,加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正面宣传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解答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在门户网站设立“局长信箱”“投诉建议”专栏,完善办理和督办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认真落实《关于推进林业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改善信访接待条件,深入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全年办理信访事项113件,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事项2件。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依法撤销被复议机关行政处罚决定。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行政应诉2起,终审均胜诉,局负责同志出庭应诉率100%,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七)坚持普法常态化,依法治林氛围愈发浓厚。一是全面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在全省林业系统组织学习宣传。持续加强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学习,组织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党内法规网上竞答活动,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落实旁听庭审制度。举办民法典与行政处罚法等专题讲座,结合业务培训加强法律法规解读。二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工作要点,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利用局门户网站“法治林业”专栏,汇集法规文件800余件、典型案例60余件,总点击量达3.6万余次。组织开展《安徽省林长制条例》网上知识问答活动,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督促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和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安徽湿地日”等重要节点,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江淮普法行”,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普法。三是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依托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机关办公区等,精心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微景观。配合制作《保护生物多样性 走进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宣传片,组织参加第七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丽安徽”法治动漫、微视频、漫画征集大赛,择优推荐多部作品。“我想有个家”湿地公益广告获“科普中国”林草微视频大赛一等奖,《湿地保护知识读本(学生版)》荣获安徽省优秀科普作品三等奖。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荣获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二、存在问题及2022年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尤其是林业行政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等。2022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推动林业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强化“双轮驱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紧密结合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更加注重系统观念,着力以改革完善法治,以法治保障改革。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地方立法项目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安徽省林木种子条例(修改)》等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执行程序规定,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培训、案卷评查等活动。推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大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突出抓好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
(五)进一步增强普法实效。丰富宣传内容、创新普法形式,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湿地保护法学习宣传。强化林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普法与依法治林深度融合。
(六)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林业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主动接受政府督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完善信息科技保障,确保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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