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大公共卫生中央财政补助-消除疟疾防治招标公告
2013年重大公共卫生中央财政补助-消除疟疾防治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财采认[2014]-07699号执行确认书要求,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拟就2013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财政补助-消除疟疾防治项目所需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书。
一、采购项目编号:CSJ-ZC-2014-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3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财政补助-消除疟疾防治项目
三、采购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需求数量
预算价
(万元人民币)
包一
疟疾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
65000(人份)
80
包二
溴氰菊酯
2000(升)
15
注: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作废标处理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3. 包一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含体外诊断试剂);
包二供应商需提供农药登记证号和农药生产批准文号。
4、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供所投货物有效证明文件。
5. 询价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的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境内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6.供应商须提交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7.购买了本询价文件。
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14年7月23日开始至2014年7月29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号(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9时整(注:8时30分整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当场验核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号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9楼903号
八、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6楼602号
邮编:430071
采购人: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陈钢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铭欣、陈倩
电话/传真:027-********-***/027-********-***
开户名称: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市体育馆支行
账号:********3736
行号:840368
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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