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党校餐饮住宿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党校餐饮住宿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党校餐饮住宿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2-26 至 2022-03-10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22党校餐饮住宿)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党校餐饮住宿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100-05399
项目名称:2022党校餐饮住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90,000.00
最高限价(元):1,390,000.00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地理位置及面积:

市委党校坐落于辽东湾新区荣兴街道荣兴湖南岸,总占地面积85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800平方米。

建筑结构形式:

市委党校校区整体设计为园林式建筑群,单体建筑主体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墙装饰为沙岩干挂、玻璃幕墙。

餐饮、住宿参与投标公司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餐饮服务内容及要求(餐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管理内容:

(1)对用餐人员验证。

(2)负责党校教职工、学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早、中、晚三餐制作。

(3)餐厅及厨房卫生保洁。

(4)厨房、餐厅设施、设备的操作、管理和维护。

(5)餐厅用品清洗。

餐饮具体要求

(1)厨房及餐厅工作人员要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保证身体健康、业务熟练、听从指挥。

(2)食堂严格管控食品卫生,保障师生食品安全。

(3)服务人员要做到热情、周到服务,坚守岗位。

(4)厨房餐厅设施设备每天早晚各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5)餐厅、厨房卫生保洁每餐一次,消耗品物业公司负责

(6)餐厅物品每月清洗一次,消耗品餐饮、住宿公司负责。

(7)严格遵守每餐留样制度。

(8)其它未尽事宜按餐饮、住宿服务监管办法执行。

(9)厨房设施设备由市委党校负责采买,其它低值易耗品由餐饮、住宿公司负责提供。

餐饮服务低值易耗品:洗衣粉、大地刷、钢丝球、60拖布杆、方便筷子、保鲜膜、线手套、84消毒液、一次性手套、白方便袋、牙线、牙签、鹿皮巾、玻璃刮头、百洁布、防水套袖、小笤帚、黑垃圾袋、雕牌洗洁精、餐厨透明口罩、纸抽、鞋刷子、长无尘毛巾、洗手液、擦手纸、布帽子、防水围裙、静电油、80拖、女靴、粘鼠板、苍蝇拍、锡纸、留样盒、剪子、洁厕灵(瓶装)、立白洗洁精(桶装)、黄胶皮手套、洁厕刷、打皮刀、硅胶屉布、四孔餐盒、一次性塑料餐盒、尖刀、铁菜刀、工作服。

住宿服务低值易耗品:毛巾、拖布、洁厕灵、洗衣粉、玻璃刮、84消毒液、洗手液、工作服、对讲机。

餐饮服务标准、卫生标准:

①个人及环境卫生

服务人员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工负责。

②餐具消毒的方法与要求

餐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一洗:用清水将餐具上的食物残渣洗掉。

二刷:将餐具放在洗涤液中洗刷,用洗具刷除食具上的污物、油垢。

三冲:用干净的水将附在餐具上的洗涤剂冲洗干净。

四消毒:餐具消毒时,采用热力消毒法和药物消毒法两类,前者包括煮沸消毒法、蒸汽消毒法、远红外线消毒法等,后者包括含氯消毒和过氧乙酸消毒法等。

餐饮出品标准: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① 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② 保管验收不收入腐败变质的原料;

③ 加工人员(厨师、厨工)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④ 分菜人员不分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废纸、污物包装食品。

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① 生与熟隔离;

② 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③ 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④ 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餐厅前台服务标准:

①微笑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

②有问必答,做到叫有应声,问有答声。

③站立服务,开餐期间所有服务人员站立服务,寻台式服务。

④及时服务,客人需要服务,第一时间来到客人身边,及时为客人提供服务。

住宿服务管理内容:

(1)接待入住宾客。

(2)客房用品保管、清洗、消毒。

(3)客房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

(4)客房卫生保洁。

(5)住宿区讨论室、棋牌室、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保洁。

具体要求:

(1)按照不低于三星级酒店标准提供各项服务。

(2)服务人员要做到热情、周到服务,坚守岗位。

(3)客房设施、设备每天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客房卫生保洁每天至少两次,布草等物品每天更换,具体执行遵照党校不同班次具体要求。

(5)餐饮、住宿工作用低值消耗品由餐饮、住宿公司自行负责。

(6)其它未尽事宜按物业服务监管办法执行。

客房服务标准及入住接待标准:

① 详细了解客人单位、到房时间、人数、性别、身份等;

② 按照客人要求布置好房间,并检查房间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各种开关、按钮、照明、音响是否完好,各种物品摆放是否整齐、得当;

③ 客人到达前检查房间温度是否舒适(根据季节调节),客人到后再按客人要求调节;

④客人离开时,要清点物品的数量,客人有无遗留下的物品,及时提醒客人,及时归还并做好记录。

服务操作标准:

① 电话响三声内按标准接听,使用固定式文明语句。

② 客服电话确保畅通,及时有效的为客人提供应有的服务。

③ 布艺备品,熨烫平整,铺放整齐,确保干净卫生。

④ 服务过程中礼貌待人,见到客人让路、问候,不允许与客人抢路。

⑤ 服务时轻拿轻放,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客人休息。

⑥ 保持公共区域卫生整洁,客人离开时入室彻底清扫一次,确保卫生整洁。

餐饮住宿保洁服务内容:

(1)餐饮住宿区所有房间的楼梯、扶手、大厅、走廊、电梯间、内外墙面、玻璃窗及户外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对相关场地、材料和设施进行保养处理(抛光、打蜡、清洗、冲洗等)。负责区内每日垃圾的收集、清运。负责冬季室外场地、道路的积雪清理。各种保洁耗费品由餐饮、住宿公司提供。

(2)在校区放假期间,对餐饮住宿区楼内高空设施进行巡回清洁、养护。巡回对楼内各类地面(石材、瓷砖等)进行打蜡及清洁养护处理。巡回对各楼内各类特殊材质(不锈钢、石材等)进行去污、抛光、上光、打蜡等专业养护。对高位管道、高位照明设施和高位墙身等进行巡回保洁。

(3)巡回建筑物屋面相关设施(出风口、玻璃幕墙等)进行清洁、保洁。

(4)每天对各类功能用房及公共场所进行保洁、清洁及垃圾收集。

(5)定期对各场所蚊、蝇等进行预防和灭杀并负责相关费用。

(6)对厨房排污、排水系统定期清洁维护,保持卫生。

餐饮、住宿保洁服务具体要求:

(1)保洁工具完好、设备齐全,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每天应有专人巡检和不定时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卫生间除定时清洁外,还应根据人员流量巡回保洁,保证卫生间洁净无异味。

(2)各建筑物外围道路除正常定时清扫外,应根据人员流量不定时清洁,确保容貌整洁。

(3)保洁人员的呼叫响应时限为5-7分钟。中标公司负责在清洁卫生过程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除臭剂及各种清洁消耗品费用,并且上述消耗品要保证质量,正规厂家生产,符合国家标准。

(4)公共区域、卫生间必须每天清扫两次以上,拖洗1次,并进行全天候保洁,随时发现污迹随时清洁。

(5)保证地面无灰尘,无痰迹、污迹;墙面、天花板无污迹、无脚印,无蜘蛛网;踢角线、消防排烟口、警铃安全指示灯、各种标牌表面干净无灰尘、水迹、污迹、斑点;公共的门窗(玻璃、窗框、窗台)明净光洁、无灰尘、污迹、斑点;扶手、栏杆光洁、无灰尘、污迹;家具无灰尘、污迹、无乱画、乱刻;各种设施外表清洁干净、无积尘、污迹;卫生间无臭味,无污垢;垃圾实行袋装并及时清运至校区垃圾中转站;楼宇周围绿化带无杂物、垃圾,责任范围内地面和道路:路面整洁、无垃圾、沙土、纸屑、油迹、脏物、积水。

餐饮、住宿清洁服务工作标准:

(1)石材、瓷砖:有较好的保养,有光泽、无尘迹、无污渍。

(2)墙壁:无蜘蛛网、污点、不积尘,地角线洁净。

(3)玻璃门:通透、洁净,无水迹、污点。

(4)各类镜面:洁净、光亮,无任何污迹、尘迹。

(5)楼梯:台阶无杂物、污渍、水渍。

(6)钢质及不锈钢器具:无污迹、尘迹,有光泽,表面膜维持完好状况。

(7)果皮箱、垃圾箱等:外表干净,无虫、蚁等,无异味。

(8)卫生间:洁具不留脏物、异味,地面、水盆台面保持干爽,无污渍、垃圾。

(9)其它器材设施:以洁净手指摸去无明显尘迹,无清洁用剂的不良影响。

会议服务:

(1)会议服务人员形象端庄、着装整洁、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2)会场设施设备完好无缺、干净无瑕、放置恰当、整齐美观。

(3)会场清洁卫生,地面和其它物体表面无破损、无灰尘、无污渍、无蜘蛛网。

(4)会场设备无故障隐患。

(5)会场照明灯和空调开关适时,亮度和温度适度,既能满足需要,又能节约用电。

(6)各项会议服务及时、热情、周到、细致,无脱节断档和其它影响会议效果等情况。

(7)对使用的茶杯和毛巾逐次消毒,对会场环境和设施设备定期消毒,有效防止传染病传播。

(8)使用的茶叶和饮用水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泡茶叶加开水要及时、适量,添加开水半小时内不少于一次。

(9)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会议服务人员不打听、不传播重要会议内容。

(10)随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会场内无安全隐患。

餐饮住宿安保服务内容:

(1)密切关注餐饮住宿区人员进出情况,对不明身份人员及时问询、检查。

(2)每天对餐饮住宿区定时进行安全巡查,包括消防隐患、用电安全、财产安全、人员安全等各方面。

(3)负责货物出入管理,出入货物必须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并做好相应的登记,现场值班人员全程跟进,确保货物出入的安全。

(4)负责秩序维护,确保餐饮住宿区秩序井然有序,在人流高峰期人员各出入口正确引导,使通道畅通,人员能迅速疏散。

(5)负责餐饮住宿区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事故工作,采取不定时巡查、严格盘查可疑人员、各岗位建立互动的方法,以保障餐饮住宿区安全。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经常演练,确保遇有突出情况能及时处置。

(6)负责餐饮住宿区内摆设的字画、物品、花卉的管理,防止人为和自然破坏,确保安全。

2、具体要求

(1)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办法,提高部门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掌握基本安全常识。

(2)负责各楼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法,做到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3)在安全保卫工作中使用的工具、器材、服装、器材的维修等费用由中标公司负责。

餐饮住宿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内容:

(1)中标公司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和保密制度。

(2)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故障、维修、保养、设备巡视等完整的档案管理登记制度。

(3)保管好其它与档案资料管理有关的事项资料。

具体要求:

(1)必须保证市委党校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维修、改造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完好性。

(2)合同期满中标公司应及时将整理好的新档案资料原件统一移交给市委党校总务科,进行分类、立卷、编号、归档,输入计算机便于管理。

党校对项目服务的管理规定及项目岗位设定:

行政管理部不少于4岗,餐饮部不少于19岗,客房部不少于15岗,共计不少于38岗。(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岗位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号码)

任何岗位变化必须依据如下原则:

(1)向党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

(2)下列情况可申请增加岗位:为提供更高水平服务;服务人员素质不能满足服务需求。

(3)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上述规定岗位。

(4)对于增加的岗位,党校不另行支付费用,中标公司自行承担。

项目人员管理:

(1)党校将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全部交中标公司承担,中标公司按党校要求和工作性质合理分工定岗,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做到分工不分家,保证随时能够集中人力物力完成党校赋予的常规、临时、紧急和突发等各项服务保障任务。

(2)上岗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具备从业资格,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堂厨师人员都应具有中式烹调师从业资格证书,面点师应具有中式面点师或中式烹调师从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3)项目人员入职、离职、实习均必须书面报备党校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项目人员任何情况下不能到岗上班时,无论因病、因事、因公或其它原因,均必须向党校管理部门请示并批准后方可休假,假后要第一时间销假。

(5)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资历水平实施监督并要求乙方更换多次违规或不能按约定履行工作职责的有关人员,包括项目经理。

(6)必须合法用工,对其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教育和培训,并保证岗前的培训。

(7)乙方的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随时接受甲方和使用人的监督和检查。

餐饮、住宿项目财务管理:(以下所有内容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需根据党校规定执行)

(1)中标公司在服务期满六个月,经党校验收合格后,中标公司凭税务部门验印的发票(复印件2份、加盖党校财务专用章)及《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政府采购合同到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理付款审核手续后,采购资金由盘锦市财政局国库科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接向中标公司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十(50%)的标的款。余下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十(50%)的标的款在党校对标的全部验收合格且正常使用后支付,作为本合同最终结款。

(2)如服务不能达到党校监管要求,党校有权延期支付餐饮住宿费用;因财政拨付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餐饮、住宿费或其它费用不能及时到付时,中标公司必须有能力、有责任保证服务保障各项工作按标准平稳运行,不受任何影响。

(3)中标公司必须确保党校项目部职工工资按标准及时全额发放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克扣、拖欠;中标公司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要求,保障员工保险等各项合法权益。

(4)中标项目部必须向党校管理部门上报财务报表并能够提供原始凭证。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报表、人员保险报表、采购报表等。党校参考项目部提供的、实际发生的人员工资、人员保险、服装采购等报表和原始凭证申请,未能提供上述报表和原始凭证的费用,可不予申请、拨付。

(5)如项目实际在岗人数少于合同要求人数时,党校按实际人数与合同要求人数的比例申请并拨付物业费。实际在岗人数以在党校管理部门建档备案人数为准。

项目经营管理:

(1)保障党校教学、科研、办公、会议、活动等工作任务为党校项目部存在之唯一目的。项目部为达到上述目的,在党校授权许可下使用、维护、维修、管理党校校产,并负责保证校产完整、安全。

(2)项目部不得私自利用党校校产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比如餐饮、住宿等方面的经营和出租(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方面)。

(3)项目部不得私自利用党校校产进行非营利性活动,比如任何目的下未经允许:使用党校校产、向外人或外单位提供无偿使用校产(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方面)。

(6)食材原则上由党校选定的第三方供货,未选定时,项目部必须按党校要求、标准和食药监局规定完成食材代买任务。

(7)项目部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违反党和政府政策、方针的言行和活动;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不得开展邪教、传销等违法活动;不得利用员工进行与党校服务项目无关的营销活动等。

(8)项目部必须爱护党校的各种设施设备,并协助甲方实现节能目标,在存量不变、未发生增量的情况下达到甲方现有节能水平与承诺的服务水平。

项目服务用品管理:

(1)项目部在党校服务期间所需办公家具、办公电器、办公耗材等均自行配备。

(2)项目部为完成党校服务任务、保证服务标准具有配备专业工具的能力,根据党校需要按时到位。服务合同期满可以将本款所要求设备工具收回。

(3)所需低值易耗品由中标公司自行配备。

(4)项目部员工工作中必须按统一规定着装。按季节和需要更换工装样式,样式选定后报党校后勤管理部门,经审核批准后采购换装。

(5)上述各项均包含在总费用内,党校不另行支付费用。

项目监管管理:

(1)依据同中标公司签订的合同书制定服务监管办法,党校监管人员按照《服务监管办法》对中标公司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2)餐饮、住宿服务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制,每个具体服务项目扣分项设置固定分值,监管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个具体服务项目未达到考核标准,同样问题随着发生的次数,扣分值翻倍。扣分项如《党校监管办法》所示但不局限于办法所列项目,党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减考核项目和标准。

(3)党校对服务安全事故进行问责管理。服务安全事故指餐饮住宿服务中发生的,或引发严重人员伤亡,或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后果,如:食品安全事故、财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设备安全事故(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方面)。党校对安全事故除追究责任人责任外,中标公司负责所有事故损失的赔偿。

特别委托事项:(下述甲方指中共盘锦市委党校,乙方指中标人。)

1、鉴于新校区处于待验收状况,甲方要求乙方参与相关管理标的物的竣工验收(涉及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及安装技术等),并与甲方签署项目承接查验文件。

2、在管理标的物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验收项目进行约定的维护及保洁服务,同时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按程序提交相关部门予以维修,并按与甲方的约定验收修复结果。

3、对于未列入质保范围或超过质保期的,乙方负责对管理标的物进行维修维护、保养保洁服务,应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险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呈报给甲方并进行修缮。

4、乙方对甲方以及相关单位组织的大型活动及重要接待等常规性或临时性的任务予以积极响应并配合完成。

违约责任:

1、监管考核每月扣分累计达到或超过100分的予以警告1次,每年3次警告约谈餐饮、住宿服务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年超过5次警告视为违约 。

2、项目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含设施设备运行事故),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视为违约,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乙方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转让管理权,如经发现,甲方视为违约,由此引发的一切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利用所管牟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管理用房、管理相关资料等归属权在甲方的财物及时完整地交还甲方,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全部用房及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等。

附1:中共盘锦市委党校服务监管办法

为营造一个安全、优美的一流市级党校环境,充分发挥餐饮、住宿公司的服务职能,切实保证党校各项服务工作高品质高标准有序进行,根据中共盘锦市委党校与中标公司签订的《餐 饮、住宿服务合同》(以下简称《餐饮、住宿合同》)相关内容,结合党校实际,制定本监管办法:

一、监管机构

中共盘锦市委党校(以下简称党校)成立餐饮、住宿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管中标公司在党校园区内各项服务项目。餐饮、住宿监管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分管后勤校委

副组长:总务科长

成员:党校办公室负责人、教务科负责人、财务科负责人、对外联络培训科负责人、副县级班主任、科级班主任、总务科相关责任人

二、监管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原则;根据餐饮、住宿服务质价相符原则。

三、监管内容

监管内容主要包括《餐饮、住宿合同》约定的餐饮服务,客房住宿,安防管理,卫生保洁,建筑、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资料管理及其他临时性委托事项等方面(具体考核标准详见表1)。

四、监管方式

监管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附表1实行量化打分制。

(一)定期检查

1.每月25日之前,餐饮、住宿监管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成员与餐饮、住宿公司项目负责人进行一次联合检查,检查结果提交餐饮、住宿监管领导小组进行核定。

2.每次联合检查结果均由专人整理、登记,将须维修或整改的项目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单位,餐饮、住宿公司项目部须及时将维修结果或整改情况反馈至物业监管小组,餐饮、住宿监管小组负责做好统计、存档等工作

(二)随机检查

餐饮、住宿监管领导小组及成员有权以抽查、突击检查、现场调查等形式对餐饮、住宿公司进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当日报至餐饮、住宿监管小组,考核情况纳入每月定期检查结果。

五、监管结果运用

每月监管情况由餐饮、住宿监管小组成员考核汇总后上交餐饮、住宿监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餐饮、住宿公司必须持有餐饮、住宿监管小组开据的核定同意书后方能结算,否者党校财务科将不予办理。

1.每月扣分累计达到或者超过100分,视为违约。每个具体服务项目未达到考核标准,同样问题随着发生次数的,扣分值翻倍。

2.扣分项如附表1所示但不局限于这些项目.每月扣分超过100分的予以警告1次,每年3次警告约谈餐饮、住宿服务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年超过5次警告甲方视为违约。

3.党校对服务安全事故进行问责管理。服务安全事故指餐饮、住宿服务中发生的,或引发严重人员伤亡,或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后果,如:食品安全事故、财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设备安全事故(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方面)。党校对安全事故除追究责任人责任外,对餐饮、住宿公司每次事故处以当年物业费总额1%-3%的罚金。

本办法由中共盘锦市委党校负责解释;本办法经校委研究审议后实施。

附表1

序号 要求 扣分标准

一、综合管理

1 餐饮、住宿员工仪表整洁、着装统一、并要求挂牌,要有健康证明和合法身份。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2 服务人员行为规范文明礼貌,在工作时间内无聊天、看报纸、吸烟,无打电话、睡觉、上网、喝酒、赌博等不良现象。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3 工作电脑严禁安装游戏、视频、聊天软件。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4 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有执业资格,持证上岗。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2分,并要及时更换人员

5 保证每个岗位在岗工作人员人数,严格执行作息制度。 迟到、早退、空岗一次扣1分

6 餐饮、住宿服务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包括总平面图,管网图、房屋及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维修记录。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7 各服务项目日常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内容准确、完整、保存完好。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8 注意节水、节电、节能,发现有长流水、长明灯要及时关闭。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9 餐饮、住宿人员对党校相关部门领导的询问应及时准确地反映党校物业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漏报。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10工作中出现安全隐患,需及时整改。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11保障校内各功能安全正常运行,严禁出现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火灾、洪涝等事故。 不符合规定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1分

12员工、学员及其他宾客有效投诉。一次有效投诉扣1分,情节严重者扣5分

13工作人员流动需经党校相关部门备案,主管以上人员调整需经党校相关部门同意。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14分管所有物品完好无损,如发现损坏要及时报修更换。如发现丢失,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和责任人。丢失物品按原价赔偿,并扣1分。故意损害物品按原价赔偿并扣5分

15账本、出入库记录等完备并填写完整。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16未经党校许可严禁擅自动用党校资产。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17积极配合党校各部门工作,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18党校有权监管、检查支付给餐饮、住宿公司的经费使用情况,党校餐饮、住宿项目部必须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市委党校有关部门汇报相关工作不符合规定每次扣2分

19开展非正常工作事项需经党校相关部门批准。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2分

二、卫生保洁

20室外公共区域、道路无垃圾,室内大厅、楼梯、走廊地面无明显积尘、无污迹,楼内外及空房间无卫生死角。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21卫生间无灰尘、无垃圾、无异味,便池内无污垢,水箱干净,整洁明亮。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22门窗玻璃无污迹、无水珠、无手印,光洁明亮。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23照明灯具等设备无积尘,指示牌、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箱等无积尘。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24教室和活动室室内整洁,保持教学器材和活动器材等物品整洁无灰尘。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25保障校区内路面整洁、镜心亭湖面干净、无杂物、水位达到标准。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26餐饮、住宿公司按党校指定的品牌提供洗涤剂、消毒液、除臭剂、灭蝇剂及各种低值易耗品,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2分并要求更换

27雨雪停后及时清理路面,确保校区道路畅通。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三、安全保卫

28配备的保安人员数量及器材应当符合《合同》的相关规定。 器材不充足或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

29保安员要树立服务意识,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保证校区内公共安全秩序,坚守岗位,做到按时巡逻,发现问题及早处理及时报告。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30保安员应把好校门、楼门出入关,做到“有登记、有询问、有解答、有检查、有汇报”。 发现门岗工作中有失职行为,情节不严重的每人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每人次扣2分

四、设备设施管理与维护

31对建筑主体各个部分(各楼层、门、窗、玻璃、内外墙面、地面、天花板、应急照明等)有维护保养计划,每日巡检、定期维护、检修,做好工作记录。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32对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中央空调、消防设施设备及锅炉等系统设备设施要有年度、季度、月度维护检修计划。有每日巡查记录及运行数据记录。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33各设备间管理要严格规范,设备设施标识清晰,无积尘和油渍,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功能正常使用,严禁烟火标示醒目。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34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发现接到报修后,相关技术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处理,及时排除故障。不符合规定每次扣2分

3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地下室,相关人员进入地下室应做好登记,详细记录出入人员单位、姓名、时间、事由。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五、餐厅管理

36严格遵守食药监局各项规定,保证食品卫生,按党校指定品牌购买原材料,严禁购买变质原料、严禁餐厅、超市供应变质食品及原材料。不符合规定每次扣5分

37个人卫生、餐具消毒达到卫生标准,操作间、餐厅、库房等无垃圾、无异味、无蚊蝇、无老鼠无乱摆乱放。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38党校学员餐厅保证每餐饭热、菜热、汤热,每餐主食不少于两种,副食不少于四种,保证质量。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39学员餐和客餐应根据党校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及时、足量,不得偷工减料,不得营利,不得出现饭菜供应不足情况,必须达到标准,保证质量。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5分

40保证按时就餐,服务热情周到,餐厅及厨房内外清洁卫生,餐具干净卫生,各种客人自用调料标识清晰,供应充足。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六、客房服务

4 保持学员宿舍、走廊等地面墙面卫生,定时更换三巾、床单被罩等,定期清理学员宿舍垃圾,空房后及时清理。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42给学员提供热情、周到、细致服务,对于学员的询问和要求要积极给与答复。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43在有学员入住的情况下,未经学员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学员房间。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44无学员期间,除工作需要外,不得进入房间休息、看电视、洗澡、洗衣服、洗涮拖布抹布等。不符合规定每次扣2分

45发现学员遗留的物品要立即交给前台,并由前台及时通知党校相关部门。 不符合规定每次扣1分

备注:1.党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减考核项目。

2.本考核项目和标准最终解释权归党校。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财政资金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再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每年一签)。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2年。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6日 00时00分至2022年03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委党校
地址: 荣兴镇荣兴湖南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 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号: ****************1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鹤腾
电话: ****-*******

标签: 餐饮 党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