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羊寨镇大西村非法从事电镀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及现场检测项目

阜宁县羊寨镇大西村非法从事电镀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及现场检测项目

阜宁县羊寨镇大西村非法从事电镀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及现场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YCHB(2022)002
项目概况
阜宁县羊寨镇大西村非法从事电镀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及现场检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站(网址:http://fnztb.funing.gov.cn/fnzt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3月 2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羊寨镇大西村非法从事电镀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及现场检测项目
2.最高限价:18万元
3.项目概况:阜宁县羊寨镇大西村非法从事电镀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及现场检测项目。2020年9月11日,阜宁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阜宁县羊寨镇大西村九组(吉厚富鹅场西侧)一条电镀生产线,管夹件镀锌生产线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环境监测人员对其电镀项目的清洗桶、外排口、西侧渗坑水样分别进行采样分析,结果显示:废水锌排放浓度(2020年9月15日出具的《监测报告》)为:清洗桶废水含锌浓度2.39mg/L、厂区排口废水含锌浓度10.5mg/L、西侧渗坑废水含锌浓度30.7mg/L;均出现超标现象(国家排放标准为≤1.5 mg/L).其中排水口、西侧沟塘锌超国家标准分别为6倍和19.46倍。该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损害,现需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第1部分:总纲》(GB/T 39791.1-2020)、《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第2部分:损害调查》(GB/T 39791.2-2020)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环境要素第1部分:土壤和地下水》(GB/T 39792.1-2020)中相关要求对该案件应急处置费用、生态环境损害以及事务性费用三部分对本案件造成的环境损害数额进行评估。
4.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羊寨镇大西村非法从事电镀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及现场检测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5.服务期限:5个工作日内场地调查工作方案编制阶段、15个工作日内场地样品采集与检测阶段、10个工作日内场地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编制阶段。在服务期内中标服务单位应按时按质完成招标人提出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任务并提交相应成果报告。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备相应环保(环境)服务类范围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组织;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但需提供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投标人需具有经省级及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环境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物理化学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等;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3.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站(网址:http://fnztb.funing.gov.cn/fnzt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3.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3 月 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1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七、最高限价:本服务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8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本次服务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单位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评估报告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此项工作通过省和国家审核通过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 (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采购人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
联系人:赵功成 联系电话: 153*****696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学府1号43号1724
联系人:梁玲玲 联系电话:139*****179
采购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羊寨镇大西村非法从事电镀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及现场检测项目
投标的函
致: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月日报名“阜宁县羊寨镇大西村非法从事电镀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及现场检测项目”,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羊寨镇大西村环境损害评估项目.doc

标签: 生态环境 检测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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