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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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内容:拆除原单层建筑,新建1栋三层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1328.7平方米的检务公开大厅。建设地点: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院内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服务期限:200 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与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积极配合业主完成相关审查,提交业主所需的图纸(包括文本版、CAD格式电子版)、交竣工设计部分的资料汇总整理及后期服务工作等。施工:拆除原单层建筑,新建1栋三层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1328.7平方米的检务公开大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6)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8)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不超过2家)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同时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2-26 09:00至2022-03-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3-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冀州区和平东路559号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大陆裕丰A座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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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贵斌

联系人:陈征
电话:

****-*******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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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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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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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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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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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设计 升级改造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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