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滨路与厦漳同城大道互通节点工程施工监理(30,000元)
南江滨路与厦漳同城大道互通节点工程施工监理(30,000元)
文件编号 | E****************001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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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03-14 09: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zzgcjyzx.com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979,5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2-03-14 09: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南江滨路与厦漳同城大道互通节点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提问信息:原招标文件第21页; (13)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社保无法正常缴纳或社保缴纳凭证无法正常导出的,应附上相关政策文件证明。 问题描述: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社保无法正常缴纳或社保缴纳凭证无法正常导出的,应附上相关政策文件证明。建议修改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及《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文件精神,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自2020年2月起各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不同的阶段性减免政策,部分投标人无法提供2020年2月起至疫情结束期间社保证明,评标委员会可不查询投标人2020年2月起至疫情结束期间的社保证明。因此本项目投标人可不提供2020年2月起至疫情结束期间的社保证明。”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7页;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3月11日 16:00:00。 现更改为: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3月11日 16:00: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2、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已上传至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 备注:①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与本答疑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漳州市通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24日 |
递交时间 |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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