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1年民生实事“菜篮子”工程项目实施承担主体的通知
关于公开遴选2021年民生实事“菜篮子”工程项目实施承担主体的通知
根据《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雅安市商务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2021年民生实事“菜篮子”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农发〔2021〕95号),2021年市上下达雨城区民生实事“菜篮子”工程目标任务为:建设常年蔬菜生产基地200亩(含示范园1个),生猪标准化养殖场1个,成鱼精养池1个。按照要求,现公开遴选项目实施承担主体,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个人积极报名参加。
一、补助标准及建设要求
1.蔬菜基地建设:基地生产年初有计划,产品以订单、直供直销、网络平台销售等形式在中心城区销售50%以上,田间管理档案和产品销售准出台账记录完备、绿色防控等栽培技术标准化,基础设施配套,建有产品质量安全速测室,产品质量可追溯,露地种植成片100亩以上,设施基地20亩以上。新建露地常年菜地每亩补助0.1万元,续建露地常年菜地已获得过一次财政资金补助的每亩补助0.05万元;简易设施食用菌种植每亩补助0.2万元;种子种苗和肥料补助不超过50%。新建或改造提升蔬菜(食用菌)钢架设施,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建设资金的40%,每亩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新建连栋大棚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建设资金的40%,每亩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
2.育苗场建设:新建钢架日光大棚设施蔬菜育苗场2亩以上、年出苗150万株以上,设施基本完善,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建设资金的50%,每亩补助不超过6万元。
3.现代化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和改造:新扩建全流水精养池500平方米以上,按照绿色食品标准饲养,产品质量可追溯。新建(含新扩建部分)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0.02万元,单个基地补助不超过20万元。
4.现代化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建设:新建苗种繁育车间1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0.05万元。
5.生猪养殖基地建设:优先支持小规模(年出栏500头以下)养殖场改扩建建设,新(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500头以上,养殖场具备自动投料、节水措施、粪污治理、温湿控制等设施设备和粪污消纳措施完善。以企业为建设主体,新(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建设资金的30%,房屋和圈舍等基础设施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财政总补助资金的30%;以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为建设主体,新(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养殖小区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建设资金的50%。新建标准化养殖场,年出栏500-1000头,每个一次性补助不超过20万元,年出栏每增加500头增加补助5万元,单个项目实施主体财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在原出栏规模基础上年出栏每增加500头增加补助5万元,单个项目实施主体财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种养循环小区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建设的“鱼(虾)-菜”种养循环设施,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建设资金的30%。以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为建设主体,种植基地不少于200亩,标准化生猪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年出栏不少于500头,养殖小区每个养殖单元年出栏不少于200头,生猪出栏(头)与菜地面积(亩)比例不小于2.5:1,种养基地粪污循环利用设施设备完善,粪污利用率达100%。新(改、扩)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养殖小区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建设资金的50%,新建每个一次性补助不超过20万元,改扩建每个一次性补助不超过10万元。种养循环蔬菜基地新建每亩补助0.15万元,改造已建基地每亩补助0.1万元。
二、项目实施地点
雨城区
三、实施承担主体要求
在雨城区登记注册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已享受过“菜篮子”补助资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再进行申报。
四、实施时间
2022年5月以前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其中生猪养殖场建设应于2021年12月6日以后开工。
五、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地点:雅安市雨城区雨城区农业农村局(雅安市雨城区双创东路66号,7楼721),联系人:叶小丽,联系电话:****-*******。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上午8:30-3月4日下午6:00。
3.报名时请带上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龙头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请一并带上备查。
雅安市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5日
根据《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雅安市商务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2021年民生实事“菜篮子”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农发〔2021〕95号),2021年市上下达雨城区民生实事“菜篮子”工程目标任务为:建设常年蔬菜生产基地200亩(含示范园1个),生猪标准化养殖场1个,成鱼精养池1个。按照要求,现公开遴选项目实施承担主体,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个人积极报名参加。
一、补助标准及建设要求
1.蔬菜基地建设:基地生产年初有计划,产品以订单、直供直销、网络平台销售等形式在中心城区销售50%以上,田间管理档案和产品销售准出台账记录完备、绿色防控等栽培技术标准化,基础设施配套,建有产品质量安全速测室,产品质量可追溯,露地种植成片100亩以上,设施基地20亩以上。新建露地常年菜地每亩补助0.1万元,续建露地常年菜地已获得过一次财政资金补助的每亩补助0.05万元;简易设施食用菌种植每亩补助0.2万元;种子种苗和肥料补助不超过50%。新建或改造提升蔬菜(食用菌)钢架设施,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建设资金的40%,每亩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新建连栋大棚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建设资金的40%,每亩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
2.育苗场建设:新建钢架日光大棚设施蔬菜育苗场2亩以上、年出苗150万株以上,设施基本完善,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建设资金的50%,每亩补助不超过6万元。
3.现代化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和改造:新扩建全流水精养池500平方米以上,按照绿色食品标准饲养,产品质量可追溯。新建(含新扩建部分)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0.02万元,单个基地补助不超过20万元。
4.现代化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建设:新建苗种繁育车间1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0.05万元。
5.生猪养殖基地建设:优先支持小规模(年出栏500头以下)养殖场改扩建建设,新(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500头以上,养殖场具备自动投料、节水措施、粪污治理、温湿控制等设施设备和粪污消纳措施完善。以企业为建设主体,新(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建设资金的30%,房屋和圈舍等基础设施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财政总补助资金的30%;以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为建设主体,新(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养殖小区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建设资金的50%。新建标准化养殖场,年出栏500-1000头,每个一次性补助不超过20万元,年出栏每增加500头增加补助5万元,单个项目实施主体财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在原出栏规模基础上年出栏每增加500头增加补助5万元,单个项目实施主体财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种养循环小区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建设的“鱼(虾)-菜”种养循环设施,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建设资金的30%。以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为建设主体,种植基地不少于200亩,标准化生猪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年出栏不少于500头,养殖小区每个养殖单元年出栏不少于200头,生猪出栏(头)与菜地面积(亩)比例不小于2.5:1,种养基地粪污循环利用设施设备完善,粪污利用率达100%。新(改、扩)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养殖小区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建设资金的50%,新建每个一次性补助不超过20万元,改扩建每个一次性补助不超过10万元。种养循环蔬菜基地新建每亩补助0.15万元,改造已建基地每亩补助0.1万元。
二、项目实施地点
雨城区
三、实施承担主体要求
在雨城区登记注册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已享受过“菜篮子”补助资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再进行申报。
四、实施时间
2022年5月以前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其中生猪养殖场建设应于2021年12月6日以后开工。
五、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地点:雅安市雨城区雨城区农业农村局(雅安市雨城区双创东路66号,7楼721),联系人:叶小丽,联系电话:****-*******。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上午8:30-3月4日下午6:00。
3.报名时请带上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龙头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请一并带上备查。
雅安市雨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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