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剑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比选公告

2021年度剑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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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22] 6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剑阁县木马镇等10个乡镇

?2.3 项目规模:二级场镇生活污水治理。剑阁县秀钟乡,木马镇柏垭村,王河镇公店村,开封镇国光村、迎水村,武连镇正兴村,盐店镇西庙村,柳沟镇毛坝村,义兴镇甘水村,元山镇石古村,公兴镇圈龙村等11个二级场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总处理规模700m3/d。

?2.4 计划工期:540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3月

?2.5 项目总投资:3136.51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3136.51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5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5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招投标代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公示网页截图、职称证书、任职资格文件及任职资格评审表);拟任项目人员(4人):具有招标从业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所有人员提供的从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信息一致。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2、类似项目业绩须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特别提示: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3、申请人(代理机构)近三年内(2019年、2020年、2021年)无有效投诉。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2年02月28日15时00分2022年03月0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2年02月28日15时00分2022年03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黄大贲

电 话:?136*****686

传 真:

?2022年02月28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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