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农业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高效渔业养殖模式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对象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高效渔业养殖模式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对象的通知

  各镇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稳定水产养殖面积,提升渔业发展质量”及大兴区农业“十四五”种养结合、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区农业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拟开展高效渔业养殖模式试验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大兴区渔业绿色发展,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方式,达到促进农业循环利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提高农业综合收益的目的。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展,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现对实施对象进行公开征集遴选,请各镇相关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主体积极申报,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大兴区行政区域内符合项目遴选条件的农业主体。

  二、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拟利用农业大棚设施采用鱼菜共生技术,探索建立一套投入少、运行成本低、节约用水、智能水质检测、养殖尾水生态治理的种养结合循环水生态养殖模式。项目除暖棚设施、用水、用电、人力等须由申报单位承担外,项目养殖设施建设及设备、鱼苗种、饲料购买等试验示范所需物料由项目实施主体承担。

  三、遴选条件

  1.符合村镇土地管理要求,持有有效土地承包合同(合同剩余年限应在5年以上)。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业企业。

  3.具备项目开展的积极性,能够配合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建设、试验示范及技术培训等工作。

  4.具备自己的农业品牌、完善成熟的种植技术及农产品销售网络、冬季不需要加温的暖棚设施,充足的水源条件和电力条件,并能够免费提供项目开展所需的暖棚设施、用水、用电、人力等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

  5.五年内无拆迁腾退计划,经属地相关部门审查无违反农业政策和违规侵占农业补贴的不良行为。

  四、遴选流程

  本次遴选通知发布后,有意向申报主体需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推荐后,由相关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实地踏勘,最终确定1家实施对象。项目一旦开始实施后,申报主体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项目进展。由于试验示范项目的特殊性及某些不可抗力因素,申报主体需具有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风险能力,并签订项目承诺书。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属地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项目申报主体资格,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属地人民政府将申报主体营业执照、负责人电话、具体地址及属地政府推荐函(政府红头文件)等纸质材料于2022年3月15日前一并报送至大兴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业务科(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北路2号三楼303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xmscjstgzbgs@bjdx.gov.cn。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8日

  (联系人:谢吉国;联系电话***-********/15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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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业服务 养殖 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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