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神经内镜系统脑室镜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神经内镜系统脑室镜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25791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神经内镜系统脑室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00,000.00
最高限价(元):3,200,000.00
采购需求:
品目1:神经内镜系统 1套 进口
一、高清摄像平台参数:
★1、输出分辨率支持1920x1080P,16:9显示,逐行扫描,全数字化信号传输
★2、集成图文工作站功能,可术中记录1920x1080P全高清录像及1920x1080高清图片。
二、高清摄像头:
★1、采集像素:摄像头像素为1920x1080,3个CCD芯片。
★2、光学变焦:可2倍光学变焦,变焦距离范围:15-31mm。
三、冷光源系统
1、氙灯:300W
2、色温:≥6000K
四、医用监视器
1、27寸同品牌医用监视器.数量1
2、分辨率:≥1920*1080
五、医用台车:
1、专业医用台车.数量1
六、内窥镜:
1、0°内镜,直径4mm,有效工作长度18cm,可高温高压消毒,数量1
2、30°内镜,直径4mm,有效工作长度18cm,可高温高压消毒,数量1
七、颅底器械
1、解剖刀,圆形,尖
2、剥离子,双头,一端半尖,一端钝头
品目2: 脑室镜及器械1套进口
技术参数
1、6°内镜,外径6.1mm,长度180mm,带角度目镜,视场角68°,可高温高压消毒,带光纤接口,颜色代码:绿
2、操作鞘
品目3: 耳鼻喉高清手术系统1套进口
一、高清摄像平台:2个
★1、输出分辨率支持1920x1080P,16:9显示,逐行扫描,全数字化信号传输
★2、集成图文工作站功能,可术中记录1920x1080P全高清录像及1920x1080高清图片。
二、高清摄像头 2个
★1、采集像素:摄像头像素为1920x1080,3个CCD芯片。
★2、光学变焦:可2倍光学变焦,变焦距离范围:15-31mm。
三、冷光源系统 3台
1、氙灯:300W
2、色温:≥6000K
四、医用监视器
1、27寸同品牌医用监视器.数量2
2、分辨率:≥1920*1080
五、医用台车:
1、专业医用台车.数量2
六、耳内窥镜及器械
1、 0°耳内窥镜,直径3 mm,长度140 mm,带光纤接口,可高温高压消毒1个
2、30°耳内窥镜,直径3 mm,长度140 mm,带光纤接口,可高温高压消毒1个
3、70°耳内窥镜,直径3mm,长度140 mm,带光纤接口,可高温高压消毒 1个
七、鼻内镜及器械
1、0°鼻内镜,外径4.0mm,长度180mm,带光纤接口,可高温高压消毒 1个
2、30°鼻内镜,外径4.0mm,长度180mm,带光纤接口,可高温高压消毒 1个
3、70°鼻内镜;外径4.0mm,长度180mm,带光纤接口,可高温高压消毒1个
支气管、食管镜及器械
1、儿童食管镜管,外径7.7mm,内径7.2mm,长度30cm
2、儿童支气管镜管,外径5mm,内径4.3mm,长度26cm
3、儿童支气管镜管,外径5.7mm,内径5mm,长度26cm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产产品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对应类别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否则提供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3月07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邮箱地址: 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少伟、郭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