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湘春路至开福寺路历史步道文化展示项目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湘春路至开福寺路历史步道文化展示项目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湘春路至开福寺路历史步道是反映开福区历史文化发展的城北文化名片,具有鲜明个性的开福区文化地标,其展示开福区深厚文化底蕴及新时代风貌,是集合文化历史和涵养人文的开福精神殿堂。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湘雅路街道、北起开福寺路、南至湘春路,以毛家桥巷、竹山园街、油铺街、三角塘巷、雅春街为主轴。
二、相关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具体内容 |
1 | 专家楹联、匾额创作征集制作 | 1、须邀请省内有名的文史研究、书法创作学者组成专家咨询研讨团,并对接国家、省级书法等艺术家,成立专家创作团队,保证创作实力,征集不低于20副楹联匾额作品; 2、经采购人选定作品,邀请书法家进行创作。 |
2 | 湘春路至开福寺路历史步道文化展示、展陈 | 1、地点:涵盖广场、历史步道墙面、竹山园路到庆和里路 2、内容:原创文化展示,展陈策划及设计须坚持“尊重历史底蕴,符合时代气息”的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表达形式上力争实物场景一体化,契合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使展陈达到艺术性、观赏性和生动性。 |
3 | 社区文化制作 | 1、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内容:结合社区文化进行主题宣传设计制作 |
4 | 文化建设成果展示 | 须专业的策划人员以及文学创作者进行策划、撰稿 |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下达服务通知起60日。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服务要求
1、 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业策划、设计、服务人员与采购人对接,明确分工,专人负责,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要求、形式、主题在5天内完成策划工作,并形成文字性的策划方案。
2、该项目须邀请省内有名的文史研究、书法创作学者、相关艺术家组成专家咨询研讨团,并对接国家、省级书法等艺术家,成立专家、艺术家创作团队,对项目的人文历史和文化特色有较详细和针对性的调研,打造契合项目的人文历史和文化特色,认知识别度及原创性高。
3、文化建设成果画册需要专业的策划人员以及文学创作者进行策划、撰稿,合理巧妙的设计其中各个艺术内容的逻辑和转折关系,并且邀请相关专家对文案内容进行把关,以保证不出现任何错误。
4、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方案需先报告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5、成交供应商不得使用采购人名义做与本次活动无关的事。
六、验收标准:验收要求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服务所需的保管移交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相关资料,包括图片资料、文字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服务期限、时间和地点及结算方式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下达服务通知起60日。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4、付款方式:完成活动执行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投标人须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如若发生意外,责任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责任和风险。
2、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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