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快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食品安全快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食品安全快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2-28 至 2022-03-07
撰写单位: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快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食品安全快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2-00035
项目名称:食品安全快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142.00
采购需求:

(一)凤祥、邻里、嘉华、祥瑞、白塔农贸市场快检服务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规范操作,保证数据的科学、真实。

★2、现场采样,现场检测。

★3、严格按时限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各市场每天9时前完成5批次检测和信息公示。每天中午12时前上传当日快检数据到数据平台。节假日正常检测。

★4、留存全部数据资料,装订成册。每季度交组织单位。

★5、发现不合格或问题产品,及时电话报告组织者;核对抽样信息,配合监督抽检。

★6、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事项,违反其中任何一条,中止合同。

★7、每个农贸市场每日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其他理化类的检测项目数量比例为 7:2:1(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检测项目)。

★8、预算每批次40元,检测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不超过36万元,超过预算部分,甲方无需支付检测费用。

★9、本项目报价包含试剂,检测试剂由乙方承担。

(二)食品安全快检车快检服务

★一、责任区分

乙方负责加油、提供试剂、配备驾驶和检验员、日常安

全管理等,保障车辆正常运行。车辆日常基本维修保养。快检车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具体业务工作由甲方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

★二、组织实施

甲方制定具体计划,监督、指导落实:

1、设备使用与管理

签定委托合同后,全面清点车辆及车载设备数量、状况,登记备案。签字确认后,交付检测机构全权管理、使用,负责维护、保养和安全。

2、“五进”

通常在工作日启动运行,每月至少完成一次进社区、进村屯、进早(夜)市、进大集。尽量扩大覆盖面,社区、村屯短期内尽量不重复。优先保障节(假)日、8小时以外“美食节”、“展览会”等临时设立“美食广场”的食品摊贩等快检服务。

“五进”活动应提前一天与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安办提供名单)联系,做好群众发动、电源保障等工作,确保工作效率和效果。

完成的节假日或八小时外工作任务,可适当与工作日任务调整。

3、样品采集

样品采集主要以消费者和居民主动提供已购样品为主,必要时可采集经营者产品。应详细登记样品信息,记录提供者信息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4、检测操作

预算金额为62元/批次。包含司机费用,油电费用等全部包含在内。检测项目根据所去往的地域特点进行合理调配检测任务。特殊情况,经组织者同意或由组织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随时统筹调整。检测严格执行技术要求,规范操作,保证结果的真实、可靠。

5、登记统计

每次进行快检服务,均需制作表格,详细登记信息,相关人员须签字确认。每月汇总、统计。登记统计信息包括:

1.服务区域、对象,进入场所。

2.采样信息,样品信息,溯源信息。

3.检测结果。

6、结果运用

1.检测结果现场公示,尽量告知提供样品人员或单位。

2.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报告甲方;进一步与样

品提供者核实信息、积极溯源。

7、活动保障

根据上级要求及工作需要,适当调整计划,优先保障各类临时性活动。

★三、标准要求

快检服务工作应根据组织部门计划部署,立足于技术支撑,本着服务群众、数据真实的要求,尽量扩大覆盖面,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保障和参考。

★四、考核验收

服务机构应保存所有能证明进行工作的资料,装订成册,完成任务后交由组织部门存档,不提交的不能通过验收。组织部门不定时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评测。

10个基层所快检服务

★1、责任区分

试剂、购样费、交通费、人员费用、检测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具体业务工作由甲方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

★2、签定委托合同后,全面清点基层所快检室设备数量、状况,登记备案。签字确认后,交付检测机构全权管理、使用。

★3、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事项,违反其中任何一条,中止合同。

★4、每次进行快检服务,均需制作表格,详细登记信息,相关人员须签字确认。每月汇总、统计。留存全部数据资料,装订成册。每季度交组织单位。

★5、每个基层所每个月集中抽检一次。10个基层所检测12个月共计2400批次。

★6、预算每批次40元,检测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不超过9.6万元,超过预算部分,甲方无需支付检测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如有服务不到位情况或年终综合评测不合格情况,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3月07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保证与递交的备份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syhygs@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女士、李女士
电话: ***-********

标签: 食品安全 快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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