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竞秀区改造房屋拆除、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项目三期施工-韩村(二次)招标
保定市竞秀区改造房屋拆除、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项目三期施工-韩村(二次)招标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竞秀区改造房屋拆除、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项目三期施工(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竞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竞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保定市竞秀区改造房屋拆除、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项目三期施工-韩村(二次)。2.1.2工程地点:保定市主城区韩村。2.1.3工程内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拆除(分拣)、清运、处置、资源化利用,包括但不限于村庄房屋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资源化利用等全部内容;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2.1.5招标范围:韩村改造房屋拆除、建筑垃圾运输清运、处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1.6计划工期:安置区范围内拆除清理完毕在30天内完成,其他拆除范围拆除清理完毕原则不超过30天,采用建筑垃圾现场移动式处置的可适当延长。2.1.7质量标准:合格。2.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韩村改造房屋拆除、建筑垃圾运输清运、处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拆除(分拣)、清运、处置、资源化利用,包括但不限于村庄房屋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资源化利用等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满足拆除(分拣)、清运、处置、资源化利用相关服务能力,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相应能力需组成联合体形式共同投标。负责拆除(分拣)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清运、处置、资源化利用等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满足项目要求)或相关资质许可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公司开标现场查询)。
3.1.3其他要求:各潜在施工单位可兼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进行评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同一标段)项下的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负责拆除(分拣)的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负责招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为履行本项目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01 09:00至2022-03-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3-2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保定市竞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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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乐凯南大街 1576 号 | 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瑞祥大街101号尚泉小区写字楼三层 |
邮编: | / | 邮编: | 071028 |
联系人: | 魏书茂 | 联系人: | 李玉良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runtaih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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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开区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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