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安装负压除臭系统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安装负压除臭系统采购需求公开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装负压除臭系统
采购项目预算:*******.92元
二、建设内容:
本项目对岳麓区范围内28座公共垃圾收运站安装除臭系统,包含一体机除臭系统(含多个除臭单元)、监测及控制系统和密闭系统(软质快速卷帘门)的安装及三年运维服务。拟安装站点明细:
序号 | 新编号 | 垃圾站名称 | 地 址 | 类 别 | 建设时间 | 所属街道区域 | 站厕一体 情况 | 维护单位 |
1 | 长岳Z-002 | 黄荊安置小区(一)站 | 黄刑安置小区50栋对面 | 13方刮板设备 | 2008 | 天顶 | 站厕一体 | 西所 |
2 | 长岳Z-004 | 黄荊安置小区(三)站 | 黄刑安置小区45栋对面 | 13方刮板设备 | 2008 | 天顶 | 站厕一体 | 西所 |
3 | 长岳Z-005 | 莱茵城站 | 雷锋大道莱茵城对面 | 13方刮板设备(带对接斗) | 2012 | 天顶 | 站厕一体 | 北所 |
4 | 长岳Z-006 | 青山农贸市场站 | 青山农贸市场旁 | 10方翻斗设备 | 2006 | 天顶 | 站厕一体 | 北所 |
5 | 长岳Z-008 | 尖山站 | 雷锋大道尖山村委会斜对面 | 两个10方翻斗设备及一个10方翻桶设备 | 2017 | 天顶 | 站厕一体 | 北所 |
6 | 长岳Z-026 | 下阳荷塘站 | 下阳荷塘小区内 | 8方刮板设备 | 2013 | 天顶 | 单站 | 北所 |
7 | 长岳Z-027 | 石岭坳站 | 桃花村石岭坳新安置小区 | 13方刮板设备 | 2010 | 岳麓 | 站厕一体 | 二环线 |
8 | 长岳Z-043 | 彭家花园站 | 谭石路彭家花园 | 13方刮板设备 | 2008 | 西湖 | 站厕一体 | 西所 |
9 | 长岳Z-044 | 咸嘉湖老站 | 咸嘉湖熊家湾安置小区 | 13方刮板设备 | 2008 | 西湖 | 站厕一体 | 西所 |
10 | 长岳Z-045 | 裕民新站 | 裕民农民安置小区19栋旁(金星大道旁) | 8方刮板设备 | 2008 | 西湖 | 站厕一体 | 北所 |
11 | 长岳Z-046 | 黄泥岭站 | 黄泥岭安置小区 | 13方刮板设备 | 2008 | 西湖 | 站厕一体 | 西所 |
12 | 长岳Z-047 | 裕民老站 | 裕民安置小区2栋后面 | 13方刮板设备 | 2006 | 西湖 | 站厕一体 | 北所 |
13 | 长岳Z-053 | 建新站 | 建新安置小区B2栋对面 | 13方刮板设备 | 2008 | 西湖 | 单站 | 北所 |
14 | 长岳Z-061 | 望岳路站 | 望岳路007门面对面 | 13方刮板设备 | 1998 | 咸嘉 | 站厕一体 | 北所 |
15 | 长岳Z-068 | 阳明山庄北站 | 咸嘉湖西路阳明山庄小区北门 | 8方刮板设备 | 2012 | 望城坡 | 站厕一体 | 西所 |
16 | 长岳Z-072 | 七里营站 | 金峰农安小区 | 13方刮板设备 | 2007 | 望岳 | 站厕一体 | 北所 |
17 | 长岳Z-076 | 道坡站 | 府后路农安小区 | 13方刮板设备 | 望岳 | 站厕一体 | 北所 | |
18 | 长岳Z-080 | 岳鞍阁新站 | 岳鞍阁安置小区内 | 13方刮板设备 | 2018 | 站厕一体 | 二环线 | |
19 | 长岳Z-087 | 岳华嘉园站 | 岳华村安置小区 | 13方刮板设备 | 2000 | 观沙岭 | 站厕一体 | 北所 |
20 | 长岳Z-088 | 景秀江山站 | 御景路景秀江山东边 | 8方刮板设备 | 银盆岭 | 单站 | 北所 | |
21 | 长岳Z-089 | 枫树塘站 | 桐梓坡枫树塘3栋 | 8方刮板设备 | 银盆岭 | 单站 | 北所 | |
22 | 长岳Z-091 | 南方大学站 | 南方大学旁 | 13方刮板设备 | 2013 | 学士 | 站厕一体 | 二环线 |
23 | 长岳Z-097 | 英才园站 | 英才园内 | 13方刮板设备 | 2000 | 银盆岭 | 单站 | 北所 |
24 | 长岳Z-099 | 汽电站 | 望岳汽电宿舍内 | 8方刮板设备 | 2008 | 咸嘉 | 单站 | 北所 |
25 | 长岳Z-100 | 丽臣站 | 桐梓坡丽臣小区内 | 8方刮板设备 | 2015 | 咸嘉 | 单站 | 北所 |
26 | 长岳Z-104 | 布市站 | 布市东门 | 13方刮板设备 | 望城坡 | 单站 | 西所 | |
27 | 长岳Z-108 | 大坝咀站 | 金星南路大坝咀小区 | 8方刮板设备 | 2012 | 望城坡 | 单站 | 西所 |
28 | 长岳Z-024 | 柏家塘(三)站 | 柏家塘安置小区A3栋对面 | 8方刮板设备 | 2013 | 天顶 | 单站 | 西所 |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同尺寸同规格的站点进行调整。
三、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1 | 负压除臭系统 | 新风高能等离子负压除臭系统 | 28座 | 80357.14 | *******.92 |
四、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
本次招标设备为系统设备采购,包含除臭系统内所有工艺、管道、电气、仪控设备及附件。设备应保证整个处理系统的全面、有效、稳定运行。
1、除臭系统组成:
(1)工艺设备:要求采用新风、排风一体综合除臭技术。设备包含密闭隔离系统、离子新风净化系统、负压收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智能监控系统。为成套设备供货,供货范围除臭达到设计要求所需的所有部件及配件;经负压除臭设备处理后,外排空气质量必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的二级标准。
(2)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现场操作箱、配电柜、控制柜、电缆及配件等。
(3)自控设备:仪器、仪表、控制柜、控制电缆及配件等。
(4)工艺管线、管材。
(5)备品备件。
2、主要设备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
2.1主要设备清单
2.1.1设备参数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备注 |
1 | 光氧化 模块 | 供电电压:220V/50HZ UV灯具有CMA认证 U型汞齐灯,灯管寿命≥8000h;材质:石英玻璃管,长段≥800mm,数量4根 功率:600W 催化剂:两组二氧化钛光触媒 噪音≤40dB | |
2 | 高阶离子模块 | 输入电压范围:200--240VAC 50/60Hz 输出功率:150W 功率因数:PF>0.90@220VAC 输出电压范围:最大20kV 工作温度:-40--+65°C 数量:2组 | |
3 | 高能离子模块 | 电源电压:AC210-230V/50Hz; 功率:50W 离子管长度≥510mm,直径38mm电压范围2-3.2KV,离子管数量:8根(单厢站)/10根(双厢站) 离子管型号:E型 离子发生量:200万pcs/cm? 离子管寿命:20000h | |
4 | 控制系统 | 智能控制 | |
5 | 检测仪 | 硫化氢、氨气、温湿度,485总线输出 | |
6 | 二次布线 | 主电缆型号:3*4+2*2.5 | 按实际距离计算 |
7 | 软质快速卷帘门 | 按钮开门,门尺寸按各垃圾站实际大小制作,含控制 | 定制 |
2.1.2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高能离子综合除臭系统 | 处理风量≥10000m?/h(两厢站); 处理风量≥5000m?/h(单厢站), 排风机一台; 高能离子单元:功率≥50W,双通道,每通道各一组; 光催化氧化单元:功率≥600W; 高阶离子单元:功率≥150W; 初效过滤单元,2组。 | 套 | 1 | 双通道;两厢站:风机风量≥10000m?/h,全压≥600Pa,功率≥3.5KW。 单厢站:风机风量≥5000m?/h,全压≥500Pa,功率≥1.5KW。 尺寸:不小于1600mm*1400mm*800mm。 材质:聚氨酯双面彩涂板等防腐材料。 安装要求:吊装或立装。 |
2 | 新风系统 | 处理风量≥3000m?/h(两厢站); 处理风量≥1500m?/h(单厢站); 进风机一台; 高能离子单元:功率≥50W; 初效过滤单元; 植物香氛系统; 独立通道。 | 套 | 1 | |
3 | 风管 | PP材质,规格:Ф400*4 | 套 | 1 | 按各站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4 | 控制系统 | 智能控制,可以测量硫化氢、氨气、温度和湿度。能够对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恶臭污染物进行快速的现场检测,为突发的恶臭污染事件提供初步的判断结果。可以随时检测恶臭气体排放源的污染状况。 | 台 | 1 | |
5 | 植物香氛 系统 | 香氛机器设备 | 套 | 1 | 定制。 |
6 | 检测仪 | 硫化氢、氨气、温湿度,485总线输出 | 套 | 1 | 智能检测。 |
7 | 二次布线 | 主电缆型号:3*4+2*2.5 | 项 | 1 | 按配电箱与控制柜实际距离进行布线。 |
8 | 软质快速卷帘门 | 按钮开门,门尺寸按各垃圾站实际大小制作,含控制 | 套 | 1 | 根据垃圾站门洞尺寸定制 |
2.2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除臭系统成套设备所有材料须适用于垃圾转运的腐蚀环境,设备应具有适应外界环境变化(例如:冬季低温、夏季高温)的相关技术措施,确保除臭系统在任何季节、任何气候条件下都能保证处理效果。
(2)一般要求
1)设备的整体造型应美观、协调。
2)运动机构运动应灵活、平稳可靠,维修保养应简单、方便,且接近性好。
3)各种设备之间的对接应方便、快捷,同类设备、零部件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相同设备使用的元件应一致(如PLC、继电器、接触器等应一样)。
4)所有焊接件的焊缝应符合GB985、GB986 的规定,污水及腐蚀性气体不得存留在结构件内部或漏出。
5)所有设备表面油漆必须适应垃圾转运站的作业环境,漆膜厚度不低于80μm,质保期内无起泡、脱落等缺陷。
6)系统设计必须满足各项专用功能的具体要求,具备一定的过载保护能力,所用控制元件工作可靠。
7)电气管、线排列应整齐、有序,有保护装置,防止管线擦损、破裂,不得有漏电现象。
8)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的噪声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3)安全防护
1)根据相关标准、法规要求,加装安全装置,并按规定的颜色、图案、中文文字等予以警示。
2)相关操作位置应设操作标识、警示牌;同时,为保证安全的急停按钮必须设置到相应位置,并用表格列出操作标识、警示牌、急停按钮等的数量、位置、作用等。
3)电气设备必须满足《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的要求。
二、相关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四、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
本次招标设备为系统设备采购,包含除臭系统内所有工艺、管道、电气、仪控设备及附件。设备应保证整个处理系统的全面、有效、稳定运行。
1、除臭系统组成:
(1)工艺设备:要求采用新风、排风一体综合除臭技术。设备包含密闭隔离系统、离子新风净化系统、负压收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智能监控系统。为成套设备供货,供货范围除臭达到设计要求所需的所有部件及配件;经负压除臭设备处理后,外排空气质量必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的二级标准。
(2)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现场操作箱、配电柜、控制柜、电缆及配件等。
(3)自控设备:仪器、仪表、控制柜、控制电缆及配件等。
(4)工艺管线、管材。
(5)备品备件。
2、主要设备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
2.1主要设备清单
2.1.1设备参数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备注 |
1 | 光氧化 模块 | 供电电压:220V/50HZ UV灯具有CMA认证 U型汞齐灯,灯管寿命≥8000h;材质:石英玻璃管,长段≥800mm,数量4根 功率:600W 催化剂:两组二氧化钛光触媒 噪音≤40dB | |
2 | 高阶离子模块 | 输入电压范围:200--240VAC 50/60Hz 输出功率:150W 功率因数:PF>0.90@220VAC 输出电压范围:最大20kV 工作温度:-40--+65°C 数量:2组 | |
3 | 高能离子模块 | 电源电压:AC210-230V/50Hz; 功率:50W 离子管长度≥510mm,直径38mm电压范围2-3.2KV,离子管数量:8根(单厢站)/10根(双厢站) 离子管型号:E型 离子发生量:200万pcs/cm? 离子管寿命:20000h | |
4 | 控制系统 | 智能控制 | |
5 | 检测仪 | 硫化氢、氨气、温湿度,485总线输出 | |
6 | 二次布线 | 主电缆型号:3*4+2*2.5 | 按实际距离计算 |
7 | 软质快速卷帘门 | 按钮开门,门尺寸按各垃圾站实际大小制作,含控制 | 定制 |
2.1.2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高能离子综合除臭系统 | 处理风量≥10000m?/h(两厢站); 处理风量≥5000m?/h(单厢站), 排风机一台; 高能离子单元:功率≥50W,双通道,每通道各一组; 光催化氧化单元:功率≥600W; 高阶离子单元:功率≥150W; 初效过滤单元,2组。 | 套 | 1 | 双通道;两厢站:风机风量≥10000m?/h,全压≥600Pa,功率≥3.5KW。 单厢站:风机风量≥5000m?/h,全压≥500Pa,功率≥1.5KW。 尺寸:不小于1600mm*1400mm*800mm。 材质:聚氨酯双面彩涂板等防腐材料。 安装要求:吊装或立装。 |
2 | 新风系统 | 处理风量≥3000m?/h(两厢站); 处理风量≥1500m?/h(单厢站); 进风机一台; 高能离子单元:功率≥50W; 初效过滤单元; 植物香氛系统; 独立通道。 | 套 | 1 | |
3 | 风管 | PP材质,规格:Ф400*4 | 套 | 1 | 按各站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4 | 控制系统 | 智能控制,可以测量硫化氢、氨气、温度和湿度。能够对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恶臭污染物进行快速的现场检测,为突发的恶臭污染事件提供初步的判断结果。可以随时检测恶臭气体排放源的污染状况。 | 台 | 1 | |
5 | 植物香氛 系统 | 香氛机器设备 | 套 | 1 | 定制。 |
6 | 检测仪 | 硫化氢、氨气、温湿度,485总线输出 | 套 | 1 | 智能检测。 |
7 | 二次布线 | 主电缆型号:3*4+2*2.5 | 项 | 1 | 按配电箱与控制柜实际距离进行布线。 |
8 | 软质快速卷帘门 | 按钮开门,门尺寸按各垃圾站实际大小制作,含控制 | 套 | 1 | 根据垃圾站门洞尺寸定制 |
2.2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除臭系统成套设备所有材料须适用于垃圾转运的腐蚀环境,设备应具有适应外界环境变化(例如:冬季低温、夏季高温)的相关技术措施,确保除臭系统在任何季节、任何气候条件下都能保证处理效果。
(2)一般要求
1)设备的整体造型应美观、协调。
2)运动机构运动应灵活、平稳可靠,维修保养应简单、方便,且接近性好。
3)各种设备之间的对接应方便、快捷,同类设备、零部件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相同设备使用的元件应一致(如PLC、继电器、接触器等应一样)。
4)所有焊接件的焊缝应符合GB985、GB986 的规定,污水及腐蚀性气体不得存留在结构件内部或漏出。
5)所有设备表面油漆必须适应垃圾转运站的作业环境,漆膜厚度不低于80μm,质保期内无起泡、脱落等缺陷。
6)系统设计必须满足各项专用功能的具体要求,具备一定的过载保护能力,所用控制元件工作可靠。
7)电气管、线排列应整齐、有序,有保护装置,防止管线擦损、破裂,不得有漏电现象。
8)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的噪声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3)安全防护
1)根据相关标准、法规要求,加装安全装置,并按规定的颜色、图案、中文文字等予以警示。
2)相关操作位置应设操作标识、警示牌;同时,为保证安全的急停按钮必须设置到相应位置,并用表格列出操作标识、警示牌、急停按钮等的数量、位置、作用等。
3)电气设备必须满足《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的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承担全过程的贮存、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
五、服务标准:五、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六、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1、中标人应将所需设备在正常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及安装调试所需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等列明清单,并在交货时一并提交。
2、质保期内,系统和设备维护与维修所需的各种零配件,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3、质保期后,当采购人维护或维修设备及系统所需的零配件,中标人应及时优惠供应,并派专业人士进行维护或维修。
七、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1、本项目的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设备提供全面的7×24小时的技术服务与支持。
3、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5、安装要求
(1)搬运风管应防止碰、撬、摔等机械损伤,安装时严禁攀登倚靠非金属风管。
(2)风管安装前应对其外观进行质量检查,并清除其内外表面粉尘及管内杂物。安装中途停顿时,应将风管端口封闭。
(3)风管接口不得安装在墙内或楼板中,风管沿墙体或楼板安装时,距离墙面、楼板宜大于150mm。
(4)风管内不得敷设各种管道、电线或电缆,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5)风管安装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6)明装水平风管水平度偏差应为3mm/m,总偏差不得大于20mm;明装垂直风管垂直度偏差应为2mm/m,总偏差不得大于20mm;
(7)暗装风管位置应正确,无明显偏差。
(8)支吊架的预埋件位置应正确、牢固可靠,埋入部分应除锈、除油污,并不得涂漆。支吊架外露部分应做防腐处理。
(9)支吊架不应设置在风口处或阀门、自控机构的操作部位,距离风口或插接管不宜小于200mm。
(10)风管各管段的连接,应采用可拆卸的型式,风管和部件可拆卸的接口,不得装设在墙和楼板内。
(11)直接与通风机相连接的风管,应在设备就位后安装。
(12)风管和部件在安装前,内壁必须擦拭干净,做到无浮尘和其它杂物。
(13)法兰破损和脱落处,应完全修复后才能安装。
(14)支、吊、托架的预埋件或膨胀螺栓,位置应正确、牢固,预埋件的埋入部分不得油漆,并应除去油污。
(15)风管支、吊、托架间距,如设计无特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平安装:当圆管直径、矩形管大边长为501~2000mm 时,间距不应大于3500mm。
垂直安装:间距不应大于4000mm,但每根立管固定件不应少于2 个。
(16)支、吊架应避开风口、阀门等处。
风管支、吊架用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托座扁钢:圆管直径为501~1000mm 时,托座应使用不小于25×6 扁钢。
吊杆圆钢:圆管直径、矩形管大边长小于1000mm 时,应使用直径不小于8mm 圆钢。风管制作与安装的质量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6、设备调试
(1)整机调试:由中标人负责成套设备的整机调试,要求成套设备系统正常、稳定、连续运行8 小时以上。在正常完成调试后,中标人应填报整机调试报告,经采购人签字确认,方可认为安装、调试合格,除臭系统设备可进入验收阶段。
(2)在设备调试过程中,投标人应对设备调试的各项参数及性能进行记录或检测,以检查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相关要求,交采购人确认。
7、培训:中标人应负责培训采购人指定的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八、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巡查发现设备故障或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必须提供现场维修,到达现场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小故障12小时内修复,大故障24小时内修复。特殊时期(遇重大活动、紧急任务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时),服务单位必须根据要求加派人员紧急抢修。设备如需返厂维修,服务单位必须先行提供备用设备。
2、现场维修不得干扰或影响垃圾站的正常工作,维修前必须先与垃圾站工作人员沟通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
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有售后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售后服务机构。
4、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6、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三年(技术参数要求另规定除外),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如超出产品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报价文件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如中标人未按招标要求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
7、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质保期超过厂家提供的质保期限的,可由中标人提供延期服务并提供服务承诺函或原厂授权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授权函。
8、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零配件。
9、日常维保
1)设备必须定期进行保养或维修,保养内容必须包括擦拭设备外表、保养风机和电器控制系统、保养设备、疏通管道系统、检查调节各指示仪表与其他装置等。设备必须有保养记录,并详细记录保养的时间、内容、保养人签名和驻站人员签字确认。维修必须有维修记录,并详细记录故障问题、报修时间、修复时间,维修人员签字和驻站人员签字确认。
2)现场维护保养不得干扰和影响垃圾站的正常工作,维护保养前必须先与垃圾站工作人员沟通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
3)中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为设备使用人员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指导。
九、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承担全过程的贮存、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余款30%在合同签订后第三年无息付清。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算起。
4、验收标准:
(1)本项目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强制性规定的,按最终合同约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中标人安装、调试合格后,应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报告需经采购人签字确认。
(3)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供货计划进行发货,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进行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4)验收标准按《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或以上标准,由中标人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随机抽选1个公共垃圾站进行检测)。如未达到此标准要求或采购人治理要求的,按项目验收不合格处理(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采购人可委托经省级或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具有CMA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投标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十、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强制性规定的,按最终合同约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中标人安装、调试合格后,应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报告需经采购人签字确认。
(3)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供货计划进行发货,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进行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4)验收标准按《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或以上标准,由中标人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随机抽选1个公共垃圾站进行检测)。如未达到此标准要求或采购人治理要求的,按项目验收不合格处理(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采购人可委托经省级或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具有CMA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投标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九、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承担全过程的贮存、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余款30%在合同签订后第三年无息付清。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算起。
4、验收标准:
(1)本项目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强制性规定的,按最终合同约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中标人安装、调试合格后,应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报告需经采购人签字确认。
(3)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供货计划进行发货,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进行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4)验收标准按《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或以上标准,由中标人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随机抽选1个公共垃圾站进行检测)。如未达到此标准要求或采购人治理要求的,按项目验收不合格处理(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采购人可委托经省级或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具有CMA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投标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十、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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