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安县中小学运动场地建设招标公告
2014年公安县中小学运动场地建设招标公告
2014年公安县中小学运动场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公安县2014年财政教育预算批准建设,联系人为公安县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人为各项目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14年公安县中小学运动场地建设项目
2.2 招标工程规模:十个中小学校运动场地建设
2.3 招标工程范围:土建、塑胶跑道、球场硅PU材料等工程施工
2.4 工程地点:毛家港初级中学,甘家厂初级中学,郑公初级中学,斗湖堤初级中学、东港初级中学、闸口初级中学、章田寺初级中学、向群中学、金狮初级中学、藕池初级中学。
2.5标段划分:共分10个标段,每个学校为一个标段。
2.6 总工期:70日历天
2.7 总投资额:970万元含暂列金额(玉湖初级中学103.5万元,甘家厂初级中学100.5万元,郑公初级中学107.5万元,斗湖堤初级中学66万元、东港初级中学114.5万元、闸口初级中学116.5万元、章田寺初级中学92万元、向群中学111.5万元、金狮初级中学79万元、藕池初级中学79万元。)
2.8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施工、体育场地建设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不含暂定级)及以上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专业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应持有“B”
字头安全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或
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施工的其他人员(“五大员“)须具有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预算员证、施工员证、质检员证、材料员证、安全员证
3.3 所有投标人必须符合《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当事人注册管理办法》公招标办发
[2012]4号文件规定(提供交易当事人注册证书)。
3.4 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5、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等人员的社保证明,并出具可供现场查询的证明文件。
3..6、为了保证材料来源的可靠性及原材料的稳定性,投标人必须提供塑胶跑道材料、硅PU塑胶球场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7 参加过本县此类工程施工的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必须提供过去施工的本县项目学校出具的诚信意见书。
3.8 投标人本工程可以多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依次中2个标段(学校),(评标前由公证人员现场抽签决定评标定标学校顺序)。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整/标段,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累计计算。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递交退还方式: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可通过网银),从原渠道无息退还(利息冲抵手续费用)。帐户全称: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农行公安县支行城关分理处
5.2 投标申请人须在2014年7月31日17:30前凭法人委托书(注明标段)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及交易当事人注册证书到公安县天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县建筑工程管理局院内,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6日 09:00时,地点为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规划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安县各项目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公安县天佑建设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公安县荆江大道 地 址: 公安县斗湖堤镇王岗新区二组
联 系 人: 陈主任 联 系 人: 小朱
电 话: 138*****911 电话(传真): 071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qq.com">********4@qq.com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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