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 ||
项目编号 | czgc202201-1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来安县汊河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来安县汊河镇 | ||
联系人及电话 | 罗序杰 1525505183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来安县威尼斯花园27栋1单元101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徐婷婷 1520550292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2月28日0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壹佰壹拾万元整 (1100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秦华茂 | |
证书名称 | 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201801000024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90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江阴市城市绿地系统及绿线划定规划(2021-2035)编制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6月; 项目名称:溧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8-2035)编制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3月;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壹佰零伍万元整 (1050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李康淳 |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15580584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90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高淳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5月; 项目名称: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园绿地系统规划及绿地设计导则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4月;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江苏天正景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壹佰贰拾万元整 (1200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丁纪江 |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10080207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90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姜堰东、西大门绿化景观整治提升项目设计,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2月;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2 年2月28日-2022年3月3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不含专家评审费。 | ||
招标代理费 | 57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提出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99号服务中心7楼),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50-5681162。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单位:来安县汊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O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标签: 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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