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点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点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点装修工程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ZFCG********9(2)
采购人名称: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滦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人:贾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点装修工程(具体数量配置详见“竞标方须知”)
施工地点:详情向采购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见现场勘察要求。
期限要求:自签订合同日起十五日内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次工程由中标供应商包工包料,竞标报价包括竞标工程中所需的原材料及相关材料的价格、施工费、运输费、废墟清理、税金等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必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报价,并提供相关资料。
投标人资格:竞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担任工程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格必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予以确认,即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前持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与填写好的两份“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在左下角“申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一起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供应商资格预审表”索取办法: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唐山市→滦县→资料库”下载),合格后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 地址:滦县新城人民路59号)。
投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的投标书中须附以下资质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银行开户许可证;
(8)外埠企业进唐、进冀备案证明;
(9)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缴纳2013年度(或2012年度)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结算单(该结算单应满足具有: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缴费年度、企业注册地社保局有效印章等几个条件)、法定代表人到场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
(10)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7月25日---2014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标书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购买标书)。
投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14年7月31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4年7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项目负责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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