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 年版) 专用本
资格预审公告
(适用于资格预审项目)
1. 招标条件
厦 门 火 炬 高 新 区 招 商 服 务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 的 编 号 为
E
****************001 (招标编号)的 高新广场(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厦
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
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下达高新广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批复》(厦高管[2021]17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火炬高新区招商服务中心有限
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项目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投资
比例:100(%),自筹资金投资比例:0(%),其他资金投资比例:0(%) ,委托的招标
代理单位为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
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
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高新广场(设计) ;
2.2. 建设地点: 湖里区火炬园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改造和新建两部分。改造内容:改
造原有六层办公楼一栋,面积 9718 ㎡;新建内容:新建厂房、宿舍、室外配套工程
等,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39128.19 ㎡,总建筑面积为 129820-133700 ㎡,其中地上
建筑面积 97820-101700 ㎡(包括原有办公楼改造面积 9718 ㎡,新建一栋厂房面积
77602-81482 ㎡,宿舍建筑面积为 10500 ㎡),地下车库面积 32000 ㎡,注:地下
车库与新建厂房结构相连,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 109602 ㎡-113482 ㎡)。容积
率:2.5-2.6,绿地率≤1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满足航空限高,最终以
规划审批为准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57421.2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45002.22 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含估算)、方案优化、满足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要求
的三维建模及日照分析、初步设计(含概算、绿建咨询)、施工图设计、各专业技术
方案经济性分析、估算、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
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设计服务 。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 年版) 专用本
2.6.2.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
括 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建筑、设备、景观、二次装修、室外总体工程设计,包括:主
体建筑、结构、安装、管线综合、电梯、钢结构、消防工程、人防工程、节能、海绵
城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智能化(含电梯五方通话)、泛光照明系统、构架、幕墙
及门窗(含电动开启装置窗)深化、栏杆深化、百叶深化、标识(含地下室车流动线
及划线)系统、抗震支架深化、公区装修工程、景观设计、室外配套工程及相应配套
设备设计、三网合一、通讯配套、供水专业工程。其余详见合同及设计任务书 专业
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待定 年 待定 月开工,工程
建设周期 待定 月。
3. 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
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
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
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资质;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
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
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
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国
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设
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
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 8 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
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的方式。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
行纳税义务。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 年版) 专用本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3-01 09:00:00 至 2022-03-07
18: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
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电子交易平台
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
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
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
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
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 万元 。
8.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2-03-14 10:15:00 ,提交地点(开标
地点)为
厦 门 市 建 设 工 程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网 址 :
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
细地址);
8.2. 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
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
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
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
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各招标人(代
理机构)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对投标人拟派出担任
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进行线下验证登记,在开标后根据截止时间前登记的
结果录入开标辅助系统中人员验证环节。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
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 8.2 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资格预审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8.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
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
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 年版) 专用本
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
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9. 费用
9.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
为 45002.22 万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828.55 万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
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
9.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
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9.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
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1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火炬高新区招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 56-58 号火炬广场南楼 ;
邮编: 361000 ;
电话:
152*****270 ;
传真: / ;
联系人: 张远裕 。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厦门莲岳路 189 号武夷工贸 3 号楼 3 层 ;
邮编: 361102 ;
电话:
177*****875 ;
传真: / ;
联系人: 张聪辉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
帐户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506 。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 年版) 专用本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 842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4 层)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