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氨水、液碱、盐酸和石灰石粉等采购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氨水、液碱、盐酸和石灰石粉等采购

招标公告编号LNZB02-GZB2022-054-03
商品品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氨水、液碱、盐酸和石灰石粉等采购

(招标编号:LNZB02-GZB2022-054-0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氨水、液碱、盐酸和石灰石粉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 ,招标人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氨水、液碱、盐酸和石灰石粉等采购,投标人以标段为单位参与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即:

(001)2022年度氨水采购;

(002)2022年非采暖季液碱采购;

(003)2022年非采暖季盐酸采购;

(004)2022年度石灰石粉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2年度氨水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生产厂家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经销商提供与生产厂家的进货协议或合同,同时提供该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5.企业自有运输车辆,提供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许可证;企业租赁运输车辆的提供租赁协议,同时提供该租赁车辆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许可证;

6.提供2019年至今供应业绩最少1份,并附合同等证明文件;

(002 2022年非采暖季液碱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生产厂家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经销商提供与生产厂家的进货协议或合同,同时提供该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5、企业自有运输车辆,提供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许可证;企业租赁运输车辆的提供租赁协议,同时提供该租赁车辆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许可证;

6、提供2019年至今供应业绩最少1份,并附合同等证明文件;

(003 2022年非采暖季盐酸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生产厂家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经销商提供与生产厂家的进货协议或合同,同时提供该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5、企业自有运输车辆,提供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许可证;企业租赁运输车辆的提供租赁协议,同时提供该租赁车辆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许可证;

6、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7、提供2019年至今供应业绩最少1份,并附合同等证明文件;

(004 2022年度石灰石粉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经营资质的矿山企业;

3.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出厂检测报告;

4.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

5.提供2019年至今供应业绩最少1份,并附合同等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2月28日08时30分到2021年3月7日8:30至16:00

获取方式: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iangyongcn@126.com进行报名:⑴营业执照副本;⑵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⑶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购买招标文件之汇款证明(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出不退。注:参考本公告第七项 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2日9:30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3月22日9:30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1、购买文件资格材料发送至:jiangyongcn@126.com

邮件正文内容标注以下内容:

(1)参与项目名称及标段

(2)投标单位准确名称

(3)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4)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附件应包括(扫描件或清晰照片):⑴营业执照副本;⑵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⑶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购买招标文件之汇款证明(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2、购买招标文件之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0

汇款附言:GZB2021-054

3、标书费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相应开票信息,发票于开标当日当面向招标公司工作人员索取。

4、招标文件将由代理公司发送至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

5、其他事宜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付波 ***-********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杨童瑶

联系电话:***-********-****

邮箱: fxkz201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121室

联系人: 姜 勇

联系电话:***-********

邮 箱: jiangyongcn@126.com

标书价格500元/标段 元
开标时间2022-03-22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备注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石灰石粉 技术开发 盐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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