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设计及混凝土预制构件招标公告
(2014年度)设计及混凝土预制构件招标公告
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14]123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国家计委3号令、5号令、9号令和30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新干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2014年度)设计及混凝土预制构件采购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本次工程设计招标金额90万元,设1个标段;采购招标金额690.5万元,设2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及
工程设计标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采购标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水泥制品或砼预制构件生产营业范围)且取得江西省水利水电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小农水建设混凝土预制构件品质量合格证书及厂家生产能力认证书
五、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市发改委、市水利局、新干县发改委、县水利局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编号为: F********5-4/1)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委员会及评标办法:本工程设计、采购标评标委员会均由5人组成,全部从江西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办法同意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六、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0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3、资料费收取严格按吉监字【2012】20号文件执行。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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