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科学城院区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科学城院区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科学城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1〕4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建设管理代理单位为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与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涉及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以及平场土石方与边坡挡墙支护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重庆市高新区西永M组团M24-2号地块。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7531.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燃气工程、信息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以及室外综合管网等辅助工程。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投资估算金额:约人民币187069.9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1300.00万元。
2.4招标范围:(1)依据招标人所提供的基础资料,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科学城院区建设项目(一期)所涉及的优(深)化医疗工艺流程设计成果、方案(深化)设计阶段(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含:初步设计概算)的全部设计工作(含:BIM、建筑节能环保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各主体建筑[含:预防保健楼、门诊楼、急诊急救楼、感染楼、医技楼(地上部分)、住院楼、行政办公楼、急诊急救(地下部分)、医技用房(地下部分)、保障系统(地下部分)、地下车库、人防、厨房、实验室、锅炉房、污水处理站、氧气站]所涉及的如下建设内容:
①土建(含:基础、建筑、结构、砌体及抹灰、地面找平、保温、门窗);
②外墙装修(含:幕墙);
③室内装饰(含:手术室、ICU、洁净用房、放射防护用房、负压用房、其他用房);
④安装[含:A.强电、B.弱电与智能化(安全防范系统,含: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防盗报警及紧急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车位引导等;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含:内外网及无线覆盖;智能化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会议系统;公共及紧急广播系统;机房工程;智能化集成;建设设备管理系统,含: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医疗辅助弱电系统,含:病房探视系统、护理监控系统、手术室示教系统、护理区无线呼叫系统、医护对讲系统、门诊排队叫号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移动医疗、远程会诊等;医院专业信息化系统,含:HIS系统、临床检验系统、医学影像系统、电子病历、合理用药管理系统、病理系统、手术麻醉管理系统、临床路径管理系统、输血管理系统、重症监护系统、心电管理系统、体检管理系统、手机无线应用系统、门户网站等)、C.室内给排水(含:节水、供水系统)、D.消防(含:喷淋、火灾报警、气体灭火等)、E.通风空调(含:常规通风防排烟、净化空调)、F.抗震支架、G.电梯(含:医梯、客梯、扶梯)、H.充电桩];
⑤车库标志标线;
⑥机械停车;
⑦医院专项工程(含:医用气体工程、智能化物流传输系统、垃圾被服回收系统、医用纯水系统、核医学衰变池、负压系统、医疗标识系统、电磁屏蔽、智能污物回收系统);
⑧其他安装项目及设备工程(含:锅炉房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液氧站设备);
⑨总图工程[含:土石方与基础工程、电源电力线路接入系统、变配电系统、柴油发电机组、室外照明灯饰工程(含:泛光照明)、室外综合管网工程、室外天然气管线系统、支挡、围墙、大门、道路硬化及广场、直升机停机坪、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地面车位标志标线系统];
⑩优(深)化医疗工艺流程设计成果。
(2)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单独先行完成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科学城院区建设项目(一期)整个建设场地所涉及的平场土石方与边坡挡墙支护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含:施工图预算);
(3)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含:规划、发改、建设、城市管理、应急等)与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相关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
(4)为该项目后续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若需要)、竣工验收(若需要)及质量保修(若需要)阶段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工作。
2.5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其中:
√方案(深化)设计30日历天(注:从发包人下达设计指令直至设计人提交方案设计阶段全部设计成果资料的时间跨度);
√初步设计60日历天(注:从发包人下达设计指令直至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阶段全部设计成果资料的时间跨度);
√施工图设计(仅涉及平场土石方与边坡挡墙支护的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注:从发包人下达设计指令直至设计人提交平场土石方与边坡挡墙支护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的时间跨度)。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设计业绩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类别:医疗(院)建筑。
类似设计业绩的设计深度要求:须至少包含方案设计阶段与初步设计阶段。
若同时设置了项目金额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投资估算额:人民币140000.00万元及以上。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50000.00平方米及以上。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招标人: | 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罗国志 | 联系人: | 雷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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