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湖大道建设【明珠路北(5号路)-环湖路】施工招标公告
沿湖大道建设【明珠路北(5号路)-环湖路】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穴市沿湖大道建设项目【明珠路北(5号路)-环湖路】 已由 武发改【2012】21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武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城投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武穴市东城区明珠路北(5号路)-环湖路 。
2.2本工程建设内容: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其中A标段为道路工程,工程设计全长922.955米,施工起点桩号K0+060,施工终点桩号K0+982.955,红线宽50米=2*15m,车行道+2.5m,绿化带+2.5m人行道。B标段为道路工程,工程设计全长1182.148米,施工起点桩号K0+982.955,施工终点桩号K2+060,红线宽50米=2*15m,车行道+2*5m,绿化带+2*5m人行道。C标段为桥梁工程,本工程为机械成孔灌注桩,本施工桩号为K1+380。
2.3本工程工期:A标段、B标段土方工程施工工期均为 210日历天,路面工程施工工期均为 240 日历天,C标段施工工期为 210 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 工程量清单范围中的内容 。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2.6本工程招标控制价:A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371.705375 万元;B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119.679804万元;C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26.939804万元。
3、报名人资格要求
3.1参加 武穴市沿湖大道建设项目【明珠路北(5号路)-环湖路】A、B标段 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2参加武穴市沿湖大道建设项目【明珠路北(5号路)-环湖路】C标段 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为 公路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武穴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诚信登记证明资料及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员资格证明资料(2014年度)。
3.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1年7月至今,下同)的 市政公用或公路 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的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将被取消中标权利。
3.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以企业注册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以人民检察院判决生效时间为准。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
3.7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可就上述三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不允许同时报名二个及二个以上的标段。
3.8本次报名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3.9本项目 不接受 邮购招标文件。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4、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25 日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至 5 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受托人必须是拟派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办事处: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院内一楼)持以下证书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二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若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报名的,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名需提供的证书原件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拟派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3)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因年检不能递交原件的,若在有效期内,可提供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若超出有效期的,除能够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年检已经合格的证明资料外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拟派五大员证;
(5)诚信证明及网员资格证明;
(6)外省来鄂投标人需另提供在鄂备案登记证明;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8)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A标段投标保证金为 肆拾柒 万元整,B标段投标保证金为 陆拾贰 万元整,C标段投标保证金为 陆万伍仟元整,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五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收取(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投标人必须在 2014 年 8 月 12 日下午16: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帐户(以银行到账回执为确认凭证),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1717,开户银行:建行湖北武穴市支行,行号:********2007。汇款时请注明:“ 本次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为将视为无效投标人。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8 月 15 日下午15:30(注本日15:00起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三楼(武穴市玉湖路60号)。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穴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地 址:武穴市北川路
联系人:戴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日 期: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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