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下坂安置区)公共负荷配电及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下坂安置区)公共负荷配电及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下坂安置区)公共负荷配电及变配电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LPTZB-*******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为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下坂安置区)公共负荷配电及变配电工程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建设单位为 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工程概况: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下坂安置区)公共负荷配电及变配电工程等;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元(最终以审定的控制价为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包干方式:按照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包工包料,固定总价包干。

4)本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下坂安置区)公共负荷配电及变配电工程等;具体如下:(1)开闭所装设14面高压开关柜、1面直流屏、远动屏1套、智能辅助监控系统1套及高压低电缆等;(2)#1配电室装设4台630KVA变压器、12面高压开关柜、18面低压开关柜、1面直流屏、1面远动屏、智能辅助监控系统1套、电缆分支箱、电能计量箱及高压低电缆等;(3)11面公共负荷计量柜及电缆等;(4)配电室装饰、电缆沟、照明等;(5)电缆埋管及工井等;(6)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5)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竣工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

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已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三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4)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5)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下列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的要求办理信息登记。

7) 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8) 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 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具有1个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相同或以上电压等级工程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项目业绩,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书复印件;

10) 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电气工程类专业或电力工程类专业或机电工程类专业或建筑电气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11) 项目部配置至少7人,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附表:项目部组成人员及任职条件

岗位

人数要求

任职条件

项目经理

1人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电气工程类专业或电力工程类专业或机电工程类专业或建筑电气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技术负责人

1人

要具备机电类或电力类或电气类或建筑电气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

1人

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证明。

质检员

1人

年龄在60周岁以下,并提供相关岗位证书。

安全员

1人

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省(市)或地(市)级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

材料员

1人

年龄在60周岁以下,并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证明。

档案员/资料员

1人

熟悉电力建设信息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及技能,并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证明。

4、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1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凭证上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6、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2年03月01日至2022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17时 00 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大自然创意园6#501)。申请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名时需带原件现场核验),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0元、招标图纸(含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单位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收据。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荔园中路拱辰街道188号电力生产检修基地3号楼401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报名成功凭证的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进行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可选择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若未参加开标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12、本项目招标确定中标人后,由建设单位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中标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荔园中路拱辰街道188号电力生产检修基地3号楼419室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大自然创意园6#501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180*****185,联系人:黄工;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51*****877,联系人:张工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公司全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账号:3505 0187 0007 0000 2500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广达支行

联行号:********4019

监督部门: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变配电工程 安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