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委托第三方专项资金检查招标公告
2019、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委托第三方专项资金检查招标公告
因工作开展需要,需要完成2019、2020年度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检查,经研究,对2019、2020年度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检查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2019、2020年度福州市高标准农田项目专项资金检查。
二、项目限价:人民币146000元
三、采购内容:
对各县(市)区2019、2020年度福州市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按照2019、2020年度项目总数10%比例随机抽取延伸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抽取24宗项目。建成内容包括:资金配套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县级监管情况,建设单位项目预决算情况等。提交每个县(市)区专项资金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并签字盖章负责。
四、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此项任务能力。
3、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投标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或中级职称及以上技术人员达到5人(含)以上,其中单个项目检查由3名(含)以上人员组成,其中注册会计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2人,设组长1名。
5、能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 《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40号)《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农[2021]7号)以及《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福州市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榕财农[2020]15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专项资金检查。
五、其他要求:
1、曾参与2019、2020年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预决算、审计等工作单位必须回避,不得参与该项目资金的检查。
2、 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检查过程中交通、食宿、安全等保障。
3、检查期限:于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任务 ,检查结束后,按照每个县(市)区为单位编制专项资金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并签字盖章。
六、投标响应文件
1、投标函;
2、报价表(含税);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负责人本人出席应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5、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6、注册会计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3人以上)证书,提供近半年任一个月份缴纳社保资金材料或聘书复印件;
7、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行贿犯罪记录及符合信用要求的申明函;
8、业绩要求:5年内承担过三个项目以上项目审计相关材料;
9、供应商承诺书:承诺符合本项目公告所有技术及商务要求,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材料须逐页盖章。
七、报名时间
公告时间从2022年3月1日8:30 点至3月3日18点(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间内将投标材料文件密封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送达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号楼729农田建设管理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评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3月4日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号楼7层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九、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1、本次采购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最低价成交。
2、报价超过项目限价或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3、本次采购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上公示,成交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在双方签订合同后60日内支付30%成交价,剩余款项待评审项目完结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
十、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7层
联系人姓名 叶健芳,电话********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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