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第四批次(四标段)公告编号:ZRGG-2022-07

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第四批次(四标段)公告编号:ZRGG-2022-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第四批次(四标段) ,招标人为吉林省中润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具有 施工劳务/钢结构专业承包 资质、业绩的公司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第四批次(四标段)

2.2 项目规模: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第四批次(四标段)制作安装工程量约为676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 计划工期:计划2022年3月20日开工,2022年5月15日完工。以上开工日期为暂定,具体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总工期(日历天数)不变。

2.5 招标范围:

车间加工劳务:

2.5.1下料工序:

2.5.1.1工作内容:负责车间本项目的下料及零件加工(包括工段内所有材料倒运、来料装卸车);

2.5.1.2相关人员包含但不限于下料工(含等离子、火焰、半自动下料)、钻孔工(机加工)、剪板工、接板工、吊车司机、起重工(司索工)、倒运工。

2.5.2制造工序:钢箱梁涉及到的桥梁生产工段

2.5.2.1工作内容:钢箱梁加工过程中胎架制造、运输和储运临时支架制造、支墩制造、板单元制造、整体拼装的组装、焊接(含栓钉)、矫正(包括飞溅打磨、工段内所需材料倒运)。

2.5.2.2相关人员包含但不限于组立工、埋弧焊工、矫正工、组装工、气保焊工、打磨工、吊车司机、起重工(司索工)、叉车司机、倒运工。

2.5.3其他

2.5.3.1材料:所有材料和辅材由招标单位负责(只包含:钢材、高强栓、栓钉、焊材、焊接衬垫、三气等),其余低值易耗(包含但不限于:碳棒、角磨片、钢丝刷、导电嘴等各类低值易耗材料)、周转材料等由分包单位提供(按照合同后附清单执行)。

2.5.3.2设备:所有设备由招标单位提供(包含:大型机械、焊机、吊索具、钢丝绳等),小型工机具(包含但不限于:角磨机、气带、割枪、烤枪等各类小型工机具)由分包单位提供(按照合同后附清单执行)。

2.5.3.3涉及本招标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劳务及工器具、机具、计量和测量器具(必须按期进行有效检定)、消耗材料、劳保用品(含防疫用品)、个人劳保防护用品、生活用品等由投标单位负责,劳保用品款式和材质需要遵循招标单位要求,工作服和安全帽可以从招标单位领取,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2.5.3.4食宿、生活水电费由投标单位负责,招标单位可以提供租赁用宿舍和员工食堂,具体费用按照实际需求另行洽商。

车间涂装劳务:

2.5.4钢板预处理工序(若有)

2.5.4.1工作内容:负责车间预处理生产线的施工(包括工段内所有材料倒运、来料装卸车);

2.5.4.2相关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预处理生产线操作人员、吊车司机、起重工(司索工)、倒运工,打磨工。

2.5.5桥梁生产工段(若有)

2.5.5.1工作内容:负责抛丸机的操作、吊运、表面抛丸除锈(含砂损耗增补的费用,不含前期设备启用砂的填充)、打磨

2.5.5.2相关人员包含但不限于抛丸机操作工、打磨工、吊车司机、起重工(司索工)、叉车司机、倒运工。

2.5.6桥梁生产工段打砂车间(若有)

2.5.6.1工作内容:负责打砂车间的喷砂作业(含砂损耗增补的费用,不含前期设备启用砂的填充)、除锈工作等。

2.5.6.2相关人员包含但不限于打砂工、装卸车工、吊车司机、起重工(司索工)、倒运工。

2.5.7涂装工段

2.5.7.1工作内容:负责涂装车间的喷漆作业(不含油漆材料)、成品发运工作等。

2.5.7.2相关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喷漆工、装卸车工、吊车司机、起重工(司索工)、倒运工。

2.5.8桥址现场

工作内容:桥址现场最后一道面漆以及焊接出现的油漆修补等工作。

(二)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第四批次(四标段)钢箱桥安装劳务

2.5.9.1工作内容:钢箱梁项目涉及到现场的支架安拆、吊装、现场安装等。

2.5.9.2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埋弧焊工、矫正工、组装工、气保焊工、打磨工、吊车司机、起重工(司索工)、叉车司机、倒运工。

2.5.9.3.涉及本招标工程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施工劳务、机械设备、发电机及配电线路、燃油、支架材料、吊车及工器具、机具、计量和测量器具(必须按期进行有效检定)、消耗材料(水、电、气、焊材,材料品牌由甲方指定)、劳保用品(含防疫用品)、个人劳保防护用品、生活用品等由投标人负责,劳保用品款式和材质需要遵循招标单位要求,工作服和安全帽可以从招标单位领取,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现场施工人员的食宿、生活水电费由投标单位负责。招标人只派驻管理人员,其余费用均由投标单位承担,涉及到的招标人的管理人员工资、食宿、办公场所等由招标人负责。

2.6付款方式:月进度付款80%,我公司验收后付款至90%,竣工验收后付款至97%,竣工验收合格24个月后支付剩余全部尾款。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其他

(1)厂区安全文明施工由招标单位负责,桥址安全文明施工和劳保用品由投标单位负责,款式和材质需要遵循招标单位要求。

(2)桥址现场的电箱、电线由投标单位负责。

(3)本次投标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具体工程量按照实际结算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要求,且信誉良好,近五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刑事诉讼案件。

3.2投标人应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和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其具备投标资格和具有足够的资源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

3.3投标人为招标人上级单位公布“不合格劳务队伍名单”的拒绝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1)人员要求:具有满足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的各个工种,并保证人员充足,其中安全员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量,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等。

(2)设备要求:需要提供的工具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焊接设备、小型机具、测量工具(需向甲方提供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加盖公章1份,到吉林省中润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电话联系我们要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密封完好,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中润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 吉林省中润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中润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电话:173*****824

监督部门:吉林省中润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纪检委员

吉林省中润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


标签: 高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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