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环城北路国有工矿棚户区绿化工程

临武县环城北路国有工矿棚户区绿化工程

临武县环城北路国有工矿棚户区绿化工程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1日

临武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临武县环城北路国有工矿棚户区绿化工程(采购代理编号:TJGJ-CZ2022-CG001、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2】013号)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环城北路国有工矿棚户区绿化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2】013号/采购代理编号:TJGJ-CZ2022-CG00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代理费(元)

1

临武县环城北路国有工矿棚户区绿化工程

一批

¥425429.00

¥9181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配套货物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近三个月”均指2021年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 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自查截图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所要求提交的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2、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武县分公司(临武县官山北路财政局门口芙蓉兴盛门面4楼,可导航)。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询价通知书售价:400.00元 /套。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武县分公司(临武县官山北路财政局门口芙蓉兴盛门面4楼,可导航)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同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22年3月8日17:00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武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3467818885

采购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武县分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356327989/17718952512

地址:临武县官山北路财政局门口芙蓉兴盛门面4楼,可导航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通知》[(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附件2:

询价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询价邀请通知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政府计划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现就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询价通知书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月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工程 棚户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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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武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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