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五常市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工程施工 招投标编码: SG0106G14014 公告发布日期: 2014-07-25
报名开始时间: 2014/7/23 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 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王新宇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五常市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五常市特殊教育学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五常市民政局养老院南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G0106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五常市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项目施工已由五常市发展改革局五发行审字【2014】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常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280万及自筹25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常市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五常市民政局养老院南
2.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230.88 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14年8月16日、计划竣工:2014年11月30日。
2.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组织,且经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6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3日至2014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书(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安全考核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原件及复印件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五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报名。
4.2 投标企业报名同时须携带企业锁在黑龙江省招标投标监管系统报名录入,以便核对企业报名信息(例如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安全许可证信息等)、企业人员信息(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否则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投标人应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投标人代表如果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五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报名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元。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其他与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事宜请与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8.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常市特殊教育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五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
联 系 人:任贵山
电 话:****-********
2014 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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