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2022年废旧蓄电池环保存放仓库招标公告
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2022年废旧蓄电池环保存放仓库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2022年废旧蓄电池环保存放仓库采购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2022年废旧蓄电池环保存放仓库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2022年废旧蓄电池环保存放仓库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ZBTT-CG-2022-005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环保存放仓库一处,仓库须具备生态环保部门签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的经营危险废物类型应包含废铅酸蓄电池“HW31(900-052-31)”条目。
2.2合同期限:合同期为2年
2.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7万元(含税)。
2.4实施地点:淄博市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谈判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服务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服务商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服务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生态环保部门签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的经营危险废物类型应包含废铅酸蓄电池“HW31(900-052-31)”条目;
(2)由于后期转运需要在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控系统(以下简称固废系统)进行操作,供应商需已在固废系统中进行注册并获得审批;
3.4控股管理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注: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
注: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情况承诺书,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6供应商关联关系审查:
(1)供应商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未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的,信息一致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
(2)在本项目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
(3)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注:供应商控股管理关联关系信息表模板(谈判文件后附),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控股管理关联关系信息表内容进行复核确认。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谈判文件的获取
4.
5.
5.1谈判文件获取
5.1.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4日17:00,逾期购买谈判文件的将被拒绝。
5.1.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两种方式任选其一,疫情期间避免接触推荐使用电子邮件获取方式):
a.现场获取方式
请于规定时间内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携带以下资料获取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格式见公告附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或复印件(格式见公告附件)
发售地点(谈判文件获取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B座1003室。
b.电子邮件获取方式
请于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淄博铁塔仓库-供应商单位全称”)发送以下资料:
(1)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电子版本(格式见公告附件);
(4)谈判文件费用电汇凭证。(请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谈判文件费用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交纳的,可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或以个人名义汇款(汇款时备注单位名称)。
5.1.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购买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李晓丹;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开元支行;
5.1.4谈判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谈判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响应文件的递交
5.
6.1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9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淄博市明都酒店三楼北海厅(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99号)。
6.2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2.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6.2.2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
7.谈判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9时30分,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淄博市明都酒店三楼北海厅(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99号)。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256号
邮 编:255000
联 系 人:丛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B座1003室
邮 编:250000
联 系 人:傅超
电 话:137*****593
电子邮件:shandong@xhtc.com.cn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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