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轨道交通线网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2022年)项目询比公告

武汉轨道交通线网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2022年)项目询比公告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武汉轨道交通线网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2022年)项目国内询比,现发布询比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选。

需求方: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询比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武汉轨道交通线网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2022年)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2号线南延线、3号线一期、蔡甸线、7号线、8号线一期、8号线三期、11号线一期、阳逻线。

(二)七氟丙烷、IG541和氮气瓶的拆卸、运输、检验、充装、报废钢瓶的更换及对原系统恢复。

二、询比范围:

本次待检气瓶共7059瓶(含附件),其中七氟丙烷气瓶(90L)共48瓶,IG541气瓶(80L)共5908瓶,氮气启动瓶(4L)共500瓶,氮气启动瓶(6L)共4瓶,氮气启动瓶(7L)共450瓶,氮气启动瓶(8L)共18瓶,氮气启动瓶(36L)共18瓶,氮气启动瓶(40L)共35瓶,氮气启动瓶(70L)共78瓶;预计存在报废钢瓶IG541气瓶(80L)5瓶,氮气启动瓶(4L)1瓶、氮气启动瓶(6L)1瓶、氮气启动瓶(7L)1瓶,氮气启动瓶(8L)1瓶,氮气启动瓶(36L)1瓶,氮气启动瓶(40L)1瓶,氮气启动瓶(70L)1瓶。

三、标段划分:本次询比共分为1个标段。

四、服务期:6个月,质保期三年(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五、资金来源及响应保证金:

资金来源:自筹。

响应保证金:本项目需要参选人提交响应保证金。具体要求及金额详见询比文件。

六、参选单位资格要求如下:

(一)参选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参选单位近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承接过城市轨道交通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充装项目(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为准)。

(三)参选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四)参选单位须具备气瓶检测及气体充装对应的资质。其中,气瓶检测、气体充装单位资质及要求如下:

1、承担气瓶检测的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定》(TSG-Z7001)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取得无缝气瓶(PD1)气瓶定期检验核准证。

2、承担气瓶充装单位,应按照《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12号公告关于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要求,具有涉及本项目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及灭火剂充装的国家强制性认证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参与参选的参选单位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在满足本项目的资质条件下,最多允许三家不同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且钢瓶拆装施工、钢瓶检测、钢瓶充装分别只能由一家单位实施。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允许和自己加入的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再次单独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5、联合体各方只允许参加一个联合体。

6、联合体法人授权委托书中法人授权代表必须为联合体多方法人授权。

(六)在本公告发布时,参选单位未在以往工程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参选(期限内)。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如同时参加参选,按成功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先后顺序为准)。

(八)参选单位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单位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七、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按询比公告“参选单位资格要求”的要求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加盖参选单位公章)供需求方查验:

1、参选申请书(格式自定,格式中应有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可以为三证合一后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4、有效的资质证明。(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气瓶定期检验核准证(PD1)、气瓶充装许可证、灭火剂充装的国家强制性认证等)。

5、参选单位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为准)

6、非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的承诺(格式自定,格式中应有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7、参选单位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单位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9、报名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对比通过后,参选单位应递交一套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并在询比代理处办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登记手续。

八、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时间及审查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二)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景园C区30栋1单元1楼101室

九、资格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合格制审查的方法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均具有参选资格。

询比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景园C区30栋1单元1楼101室。

联系人:李勇付艳屈松园

电话:153*****685

标签: 气体灭火系统 钢瓶检测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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