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聋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皇姑区聋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皇姑区聋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3-01 至 2022-03-08
撰写单位: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皇姑区聋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皇姑区聋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5-00005
项目名称:皇姑区聋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77,000.00
最高限价(元):877,000.00
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基本信息:

共1个校区,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雪山路8号。本学校就餐人数:教师54人,住宿生70人,走读生30人,其中教师的就餐标准限价为:19.00元人民币/天/人,一天两餐(早5.5元、中13.5元),住宿生的就餐标准限价为:27.50元人民币/天/人,一天三餐(早5.5元、中13.5元、晚8.5元),走读生的就餐标准限价为:13.50元人民币/天/人,一天一餐(中餐13.50元);一年度以250天作为计算依据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报价。老师另外需要提供全年38000.00元人民币的间食费用。具体以实际发生额做结算。

★二、付费方式及相关约定:

1、以一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下个月初,3个工作日由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上个月的全部费用。

2、煤气费、水费、电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缴纳。

3、委托服务期间内食堂设备正常维修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中标供应商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中标供应商自行购买、安装和使用,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拥有这部分资产所有权,委托服务期满后可以自行处理。

4、委托服务期内因服务需要对食堂设备设施进行改动的,须报甲方批准后方能进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委托服务期满后,承包商不准拆除、改动原有项目。

5、委托服务期内除自然损耗外,中标供应商要保证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委托服务期间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维护,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6、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整改及办理餐饮经营等证件需要发生的所有费用。

7、迎接各项检查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8、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为准。

三、服务人员与保障:

1、供应商需根据食堂实际情况自行足额配置食堂工作人员。

2、食堂所有员工由供应商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福利和安全均由供应商负担。

3、供应商所雇佣的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供24小时驻聋校现场服务,要求具备基本手语沟通能力,满足日常服务需求

★四、其他要求: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沈阳市皇姑区聋人学校(采购人指定地点)

3、中标人必须协助招标人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具体采购比例、方式以及数量以相关规定及上级部门文件要求为准。

4、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供应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中标人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备注:投标人需提供科学合理的方案保证食品安全及菜品温度。

★五、供餐标准:

1、就餐时间

教职员工、学生早餐:7:10-7:50; 教职员工、学生午餐:11:30-12:00 。住宿生晚餐17:00-17:3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2、食谱(每周五提交下周食谱,经采购单位、皇姑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加工) 包括但不局限:

教职员工、学生早餐:不少于两种类型的粥,不少于两种类型的主食(主食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鸡蛋;早餐小菜不少于四种菜。教职员工须每天另行提供一杯热豆浆。

教职员工、学生午餐:主食,米饭;不少于两样面点(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菜品:不少于两荤两素。每周至少一次鱼类、牛肉、羊肉。每餐一奶品或一水果。

学生晚餐:主食,米饭;不少于两样面点(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菜品:不少于一荤一素一汤。
老师另外需要提供全年38000.00元人民币的间食,中标人提供的间食具体学校实际的要求为准,根据实时市场价格计算(大润发、家乐福等大型商超的价格为参考依据)。

3、菜品要求

荤菜:包括但不局限:红烧肉、红烧鸡块、滑溜肉片、溜肉段、鱼香肉丝、烩丸子、蒜薹 炒肉、各种鱼(自选各种烹饪方式)、宫保鸡丁、肉片木耳、各种肉类炖菜、炸鸡腿、软 炸鸡柳等。

素菜:包括但不局限:尖椒干豆腐、鲜蘑土豆片、炒三丝、红烧豆腐、红烧茄条、木须西 红柿、豆芽炒粉、醋溜白菜、炒菜花、豆芽炒粉、芹菜炒粉、木须木耳、圆葱炒鸡蛋、菌 类小炒、乱炖等各式时令蔬菜。

★六、原材料标准要求:满足区里要求指定品牌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5、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等质量优等的大品牌厂家为主。

7、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8、鲜蛋类: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保证新鲜。

9、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0、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1、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

12、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3、主要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蔬菜类等)需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不许在市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及进货台账。

14、每日菜品需要进行单独留样保存不少于 48 小时。

15、对所有食堂食材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

★七、价格要求:

  1. 本项目预算为877,000.00 元/年。

    教师的就餐标准限价为:19.00元人民币/天/人,一天两餐(早5.5元、中13.5元)

    住宿生的就餐标准限价为:27.50元人民币/天/人,一天三餐(早5.5元、中13.5元、晚8.5元)

    走读生的就餐标准限价为:13.50元人民币/天/人,一天一餐(中餐13.50元)

    老师另外需要提供全年38000.00元人民币的间食费用。

    ★八、责任状:

    1、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学校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学校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同时出现一次食品安全问题,甲方有权对中标人进行1万元经济处罚。

    2.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学校签订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状,食堂工作人员属于中标人的员工,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人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中标人逾期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整改,因中标人不具备上述两证而被卫生部门处罚,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注:1、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7时00分至2022年03月08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聋人学校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雪山路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DGLBM@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春雨
电话: ***-********

标签: 食堂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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