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4日拟作出海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2021年3月24日拟作出海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3月24日我厅拟对下列海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5日—2021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
邮箱: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邮编:210036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1 | 国华东台四期(H2)300MW海上风电场 | 盐城市东台市 | 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国华东台四期(H2)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盐城市东台市,本项目环评于2015年4月获原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复(苏海环函〔2015〕25号)。后由于工程海上升压站、220kV海缆路由位置调整,风机基础型式改变等,建设单位委托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编制完成了《国华东台四期(H2)300MW海上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2017年7月获原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复(苏海环函〔2017〕54号)。项目建设内容为:63台上海电气4.0MW风机及12台远景能源4.2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02.4MW,建设海底电缆总长度217.1km,其中2个回路220kV主电缆的总长度95.6km,12个回路35kV电缆总长度121.5km,以及220kV海上升压站和陆域集控中心(利用东台二期北风场升压站,仅新建2台高抗)。项目占用海域面积494.9877公顷,配套建设消防、供电、通信等其它生产设施。 项目于2018年6月开始基础施工,2020年4月投入试运营。总投资4758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40.39万元,占总投资0.43%。 装机规模由环评阶段的75台4MW风机机组变更为63台4.0MW风机及12台4.2MW的风电机组,风机数量、点位及风机基础均未变化,装机总规模增加2.4MW。依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不属于重大变更情形。 | (一)废水:主要为集控中心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东台风电场二期北区升压站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绿化灌溉。 (二)废气:本项目运行时基本无废气产生。 (三)噪声:主要噪声源为风力发电机组运行产生的噪声,在风机叶片尾缘上加装锯齿板,通过改善气流与尾缘的相互作用来降低气动噪声;主变压器室的内外墙采用岩棉、复合岩棉板等隔音防火材料,降低运行过程中噪声污染。 (四)固废: 1、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集控中心管理人员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 2、危险废物:海上风机运行维护产生的废油在质保期内由风机厂家委托江苏环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已签订委托处置协议。高抗设备、海上升压站主变在事故或维修时产生的废油暂定交由南通市泓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已签订意向处置协议。 (五)生态:建设单位委托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实施了鸟类观测工作和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工作,委托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编制了生态补偿方案,与盐城市海洋与渔业局、东台市海洋滩涂与渔业局签订了生态补偿项目协议书,明确了生态补偿资金为1121.09万元。目前已完成生态环境整治与修复工作及2020年度增殖放流。 (六)环境风险:建设单位编制了《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本项目施工及试运营期未发生溢油、火灾、泄漏等污染环境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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