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维护招标公告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维护招标公告

林业施工类交易公告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维护 施工交易公告


































































  根据 穗财评【2014】66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发包价

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 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现对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维护 工程施工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维护











































































二、建设单位:




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如有):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小姐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管理机构: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


***-********














































































三、建设地点:





石门国家森林公园









































































四、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1、交易内容、规模:




对林区内的499740平方米防火林带及道路进行建设维护,其中林区防火林带维护392520平方米,在283080平方米的防火林带中砍伐清理250株松树,道路和景点的维护107220平方米。







































































2、发包价:


237219.72


元。

















































































3、资金来源:



市财政性投资占100%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保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5、质量标准:



合格














































































6、工期要求:2014年08月10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35日历天。













































































7、承包意向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8、踏勘现场方式: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


  9、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承包价款的 0 %。


  10、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11、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起计算, 1 年。


  12、合同: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执行。


  13、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补充条款:本次交易代理费由承包人代为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

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

标准上浮20%计算,即 2846.64元。

五、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从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电子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

资料。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

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

明。
  六、报名及递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从2014年7月28日00时00分至2014年8月1日23时59分。


  注:网上报名时间自交易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公布为准)。


  2、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资料)时间:从2014年8月4日09时30分至2014年 

8月4日11时30分(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为准)。

  注: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资料)时间自交易公告截止发布次日起不少于2小时。


  3、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41。

  4、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七、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摇珠时间:2014年8月4日14时30分(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公布为准)。


  2、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08开标室


  3、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 造林工程施工 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造林工程施工资质丙级或以上 资质级别。


  3、承包意向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① 市政公用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②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③ 林业专业中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 。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5、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6、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 万元(注:交

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

项目负责人。

  未在交易公告第八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工程在报名时,由建设单位收取承包意向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交易公告第八条的

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

珠活动。


  十、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1、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包

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

名资料。


  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⑴ 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⑵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⑶ 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⑷ 承包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未按规定填写的。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招投标管

理机构投诉。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

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

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

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二、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本公告第七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会,承包意向人是

否到场,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

人的监督。


  十三、确定承包候选人后,建设单位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

为3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承包候选人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交易价。


  十四、建设单位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确定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并发出《工程发包通

知书》。
  十五、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交易情况备案。


  十六、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当自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公告和承包人的

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

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十八、本公告发出后,在报名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修改。不足3日的,建设单位应当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十九、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

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十、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承包意向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

下载。


  二十一、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2

日前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异议受理电话:



***-********











































































异议受理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桃园洞大岭山






































































二十二、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二、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三、摇珠办法


































































































建设单位: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5日
















































































附件一:














承 包 意 向 承 诺 及 声 明 函














致: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1.根据建设单位发布的的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的交易公告,我方已详

细审查了全部交易公告 及有关附件,并无异议。


  2.遵照《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交易公告等标准和技术

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


  愿以人民币 元(小写:¥ 元)(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 元(小写:¥ 元);余泥

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人民币 元(小写:¥ 元))并按上述

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

陷。我方认同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即为我方报价所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结算时综合单价

及措施费、规费费率均不予调整。若出现工程变更,我方将依照相关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程序

办理。


  3.我方同意承包意向在交易公告规定的交易有效期 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承包

意向有可能被建设单位接纳,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受此约束。若建设单位需延长交易有效期

的,我方同意延长。如果在交易有效期内撤回交易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我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保证按交易公告中规定的工期,在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

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交易公告中的要求。


  5.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证书编号为:            ),拟委派的安全员为    

(证书编号为:             ),并按建设单位要求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承包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

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6.我方理解建设单位将不受任何我方报名的约束。


  7.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按照规定递交由建设单位认可、并在交易公告中规定金

额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建设单位的工程发包通知书和本报名资料、交易公告将成为

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

审批后实施。


  10.我方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⑴ 本公司保证报名资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⑵ 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出让交易资格,不向建设单位行贿。


  ⑶ 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

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林业和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

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

有行贿罪的记录。


  ⑷ 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

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

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⑸ 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交易公告编写、监理

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交易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⑹ 本公司承诺:获得承包资格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

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

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退出广州市 造林工程施工 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承包意向人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包意向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维护












承包意向人(盖章)







































审核确认: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与承包意向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建设单位接收资



承包意向人的






















料人员签名:










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备注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3
企业资质证书信息

复印件



4
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复印件



5
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复印件



6
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原件



7
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 造林工程施工 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中

无须提供



8
结论
















注:1、本表中需承包意向人提交的资料每页均需加盖承包意向人企业公章,否则提交的资料视为无效,审核情况为不符合。


2、本表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承包意向人须留空,由建设单位核对后填写。审核情况填写“符合”或“不符合”,结论填

写“报名成功”或“报名不成功”。


3、本表所有审核情况均为符合的,结论为报名成功。若有一项或以上审核情况为不符合的,结论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成功

的承包意向人方能参加摇珠。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承包意向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审核确认”栏均

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和承包意向人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料核对不符合的依据。




























附件三:










摇珠办法










1.摇珠所依据的规则


1.1《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穗纪字[2013]33号)。


2.摇珠程序


2.1建设单位按照交易公告第七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承包意向人可派代表参加摇珠

会。


2.2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


2.3承包意向人若不出席摇珠会,视为默认排序序号,不影响后续摇珠。


2.4建设单位摇珠随机抽取3个序号,依先后顺序确定为1至3名承包候选人。


3.确定承包人


3.1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

三承包候选人,并编制摇珠报告。


3.2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3.3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

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


3.4如果所有承包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3.5摇珠结果应按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



























附表一
















摇珠结果确认表

















工程名称:














摇珠结果
摇珠序号
对应的承包意向人名称
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交易中心见证人员:

  日 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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