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含电梯、消防、房改房)定期存款项目-招标公告
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含电梯、消防、房改房)定期存款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委托,就其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含电梯、消防、房改房)定期存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 JG066022P90643
1.2项目名称: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含电梯、消防、房改房)定期存款项目
1.3预算金额:/
1.4最高限价:/
1.5采购需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的。南京市浦口区维修资金总量约16亿元(含预估资金)。维修资金管理涉及到维修资金主管部门、专户管理银行、业主、业主委员会等各环节,维修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关乎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物业条例》、《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促进维修资金规范、高效管理,切实保障业主权益,本项目拟确定10家维修资金存款专户银行,由专户银行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1.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基本条件(供应商若以分行或支行参与投标,无法提供下述资料,可提供总行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机构或其分支机构,供应商应为持有银保监机构颁发的《金融业务许可证》。(提供有效金融许可证复印件且加盖供应商公章)
(2)同一银行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须以支行或支行以上级别的机构名义参加投标。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u201c中国政府采购网\u201d、\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u201c信用江苏\u201d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3)供应商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招标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通过平台\u201c发票管理\u201d模块进行操作。供应商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u201c帮助中心\u201d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2招标文件服务费1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4.1 提交开始时间:2022年03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1室。
4.3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公告。
6.2供应商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10号
联系方式:翟科长***-********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17楼1701室(3月11日前)/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7室(3月11日后)
联系方式:何悦***-********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悦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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