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产业区蓝天家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临港产业区蓝天家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临港产业区蓝天家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三标段施工
项目编号:LYGHYGC-2022-010-3
本招标项目临港产业区蓝天家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三标段施工业主为 连云港胜海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临港产业区蓝天家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新区;
2.1.2建设规模:临港产业区蓝天家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三标段施工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毛坯房51套(1号、2号楼),(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61元,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无效;
2.1.4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 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 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4)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07月-2021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 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 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2月07日至 2022年02月 14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在江苏华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02月18日上午 9 时 00 分。
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 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2021年07月-2021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 投标人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
注:以上证明材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连云港胜海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
联系人:李树 联系方式:188*****8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
联系人:苏工 联系方式:157*****726
特别提醒: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考虑疫情情况,要求本项目参与人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连云港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连云港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本项目参与人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连云港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连云港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投标单位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场。
3、“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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